「青年共享空間計劃」記者會答問全文(一)(只有中文)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卓永興、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利敏貞及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 何珮玲今日(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就「青年共享空間計劃」舉行記者會。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全文:
 
記者:司長,我想問少少剛才說十個業主,其實有沒有一些是免費提供樓面出來?另外,因為有兩個現在已經做了一些co-working space,即是已經有一些年青人已經進去工作,他提供的樓面出來又是可能以一些較優惠的租金,會否與他本身租出來可能用一個市值租金較貴,會否做成一些不公平的地方?第三個問題,便是你們都希望之後有第二批,其實現在首批是近九萬的平方呎,其實你們會否再與其他業主商討,其實再有多少樓面可能在之後、可能明年提供出來?有沒有數字?
 
政務司司長:或者第二條我就回答,第一條技術問題,我交回給Betty 回答。我們現在第一期約有九萬,第二期其實也有好幾萬,有些陸續都處理中,最低限度有幾萬平方呎,我相信在第二階段應該可以推出來。但有些程序上還要完成,所以一做完這些程序應該問題不大。我們有信心,今日這個記者會亦有十位企業代表,我常常形容他們為十大企業青年,因為他們是很有心的企業家,加入為青年做點事,所以十大傑出青年全部在此,我們傑出企業為青年做事。今次這個效應,我相信會有很多其他業主會受到感動,會提供一些樓面給我們。所以我們有信心,我們是樂觀的,應該會有更加多人會支持這個計劃。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就第一個問題,剛才在我的介紹中也有提到,如果有營運機構處理的一些空間,我們相信營運機構會有一個甄選機制,就着他們希望能夠受惠的一班青年創業者或者藝術家,他們會有一些評審準則。而業主自己處理的兩個空間,據我們了解,業主其實也很明白,同一個樓面,有一些地方會以較優惠的租金租給青年人,他們要擬定一套準則,特別是哪一類青年人會受惠,尤其是我們現在想推動的幾個行業,包括創新科技、創意產業。這些可能他們會有一些準則,譬如現時的租金是十元,三分一的租金可能是三至四元,他們一定要有一套準則去揀選青年人,業主都有這個計劃去做這方面的甄選。
 
記者:剛才說過業主至少要提供物業六年,在這六年,如果業主或營運機構要加租,是否需要政府批准,或要通知政府?現時估計平均呎租大約是多少?另外,想問問會否提供稅務優惠給業主,提供誘因讓他們提供更多活化工廈的地方作為co-working space?推動創科及創意藝術的發展需要一些配套,政府會否投放資源在這些co-working space讓他們買配套?抑或讓營運機構自己處理?如何防止變成一般的common room或working space?如何確保會有相關的設施及配套?
 
政務司司長:Betty。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在這六年,當然我們知道香港的租金會上升,我們不是一刀切不容許業主加租或營運機構加租,但我們希望維持原則,即是巿值租金的三分一和二分一,就算是有調整都會按照這大原則,不可以高於三分一和二分一,否則難以有一個準則計算。第二,每半年他們需要向民政事務局交代營運狀況,租金、租戶使用率這些數據我們都要掌握,我們會適時與營運機構或業主索取這些資料作監察。配套設施方面,其實我們剛才提及過現時委託的五個營運機構,當中有很多都是非牟利機構或慈善團體,我們相信他們在營運方面都富有經驗,特別是我們提議的數碼港、藝發局,他們一直都有做這些工作,他們提供的配套、增值服務非常豐富。我相信另外三個機構包括保良局、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創新教育基金,他們都是以非牟利的模式幫助青年人,所以他們利用的地方,我們都希望盡量能撥出來讓青年人做創業或創作,亦有足夠的地方讓他們做一些需要的事情,例如開會有會議室,或有公共空間作嘗試,例如,在藝發局他們很有心思,如藝術家需要清洗油墨,他們都有這類房間讓藝術家使用,這些設施以功能性為主,而比例我們會交給營運機構與業主商討。
 
記者:司長你好。有兩個問題想問。第一就是因為今次是首批計劃,之後你亦會繼續去增加,但其實現在市面上有不少工廈,業主已經正出租、以正常市價出租,甚至出租的功能可能不只限制於你們今次這幾種。以後再去吸引其他業主加入會否有困難,在與市場競爭方面?第二,想問的是在這些租用空間的功能上,其實除了讓他們可以做工作間、藝術室之外,他們可否用來辦一些展覽、辦一些演出之類?因為之前都有新聞說過,有樂團想在工廈的樓上空間演出,但因為人流、安全問題被制止。今次這個計劃有沒有這類配套?謝謝。
 
政務司司長:首先多謝你的問題。我們這個是新嘗試,我們都要一直觀察整個計劃的運作,適當時候我們要調較,但我相信與市場上那些空間有些不同地方──第一,這個計劃是有提供支援的,我們說的是一些軟件支援,不只是硬件,這是重要的一點,不只是給他們一個地方去做。第二,亦由於我們有些機構的介入、有非政府機構介入,自然在支援、跟進會比任何的私人地方會好,性質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相信我們這一類是不一樣的共用空間。所以這個我覺得我們會有一個特別的品牌和我們會有一個市場,可以這樣說。至於你問這些地方會否讓他們做一個演出?這個與我們的目的有一些偏離的,因為這些不是做表演場地,但當然有些地方較小的可以做展覽,不是太多人的話,我們不可說不讓他辦。但你說作一個音樂會,這個有很多要求,例如消防等等,這些是不容易,亦不是我們出發點。所以這些地方基本上是一個工作坊,是讓他們有機會與大家溝通、建立網絡,以及真真正正做一個基地,就不是用來做演出的。這個大家要明白到出發點。
 
記者:不好意思,可能我問得不清楚。我剛才的問題是想問現在的工廈業主本身自己已經可以租給普通不同的用家,賺的錢其實更多,因為他不需要有限制(以)三分一租(金)租出去。你如果以後要再擴大這個計劃,是怎樣吸引工廈業主加入你們的計劃去給你們用樓?我的問題是這樣,不好意思。
 
政務司司長:其實答案很簡單,就是他的愛心、他的企業社會責任。因為像現在我們十位企業家,他們已經可以這樣做,為甚麼要走過來特別這樣做?就是給機會予我們的年輕朋友。正正是我們這個社會有很多有心的企業家、有心的業主、有心的發展商,不是只追求利潤,都希望我們青年人有一個向上流動機會。大家不要低估我們這個計劃,受益的青年數目是不少的,給他們機會起動。我與你分享一個感動的親身經驗。我昨日去黃竹坑的創協坊,其中一個年輕人做藝術的,他做陶瓷和設計那些。他住在新界,住公屋,未去到這裏(創協坊)之前,他要待家人都睡了,凌晨在清理客廳後,才可以開工,六點鐘要收工,因為家人起床要吃早餐,家中小孩子要上學。現在他可以在黃竹坑有個地方,兩千多元租金而已,業主包了管理費不用他付,這些就是愛心表現。業主其實是犧牲三分二的租金,他以三分一(市值租金租)給營運機構,營運機構只靠那十多個per cent差額去營運。整件事是為社會公益,是我們大家集思廣益、一起努力、攜手協作,為我們青年能夠闖出一個新天地,為我們香港創意、創業發展走一個新台階。這屆政府我們很重視三件事──如果在經濟來說,第一就是創新,第二是科技,第三就是創意產業,藝術發展也是重要的,年青人很多藝術發展的出路等等。這個計劃是一個很大的動作,是「民、商、官」一起的突破,是一個企業社會責任,是真真正正用心去回饋社會,所以我借這機會多謝所有業主。
 
(待續)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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