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推行元朗橫洲發展計劃第一期

地政總署今日(五月二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便落實元朗橫洲發展計劃(第一期)。發展計劃包括興建公營房屋、一所學校、一幢社會福利綜合大樓,以及進行相關的基礎設施工程。

政府將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收回共79幅私人土地,涉及的面積約3.5公頃。

根據上述條例,受影響的私人土地將於收地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繼續與受影響的土地業權人和佔用人緊密聯繫,向他們講解清拆補償及安置事宜及處理有關的資格審批工作。

政府除了會向受影響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外,亦會為符合資格的受影響住戶安排入住公共租住房屋/中轉房屋及/或發放適用的特惠津貼。

對於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相關條例授權進行的收回土地項目,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乃一既定程序。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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