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改劃大窩坪「綠化地帶」用地的建議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一四年三月,政府建議把一幅位於深水埗大窩坪的「綠化地帶」用地(大窩坪用地)改劃作房屋發展之用,以及對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大綱圖)作出相應修訂,並就此徵詢深水埗區議會的意見。有大窩坪居民向本人投訴,指當局胡亂發展該幅用地,把其改劃作興建豪宅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規劃署就綠化地帶改作房屋用途而進行的兩階段檢討,分別只針對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以及位於市區和新發展區邊緣、緩衝和保育價值較低的綠化地帶,但大窩坪用地既有植被亦貼近獅子山郊野公園,亦有環保團體認為該用地的保育價值甚高(例如發現稀有物種大頭蛙),為何當局仍建議把大窩坪用地改劃作房屋發展;

(二) 鑑於有居民表示擔心,在大窩坪用地興建住宅會涉及在陡斜山坡和溪谷密林進行建築工程,因而會破壞附近的環境生態,危害各類動植物的存活,當局有何措施防止該情況發生; 

(三) 鑑於有居民認為在大窩坪用地進行房屋發展會令深水埗區的綠化面積減少,加劇該區本已較其他地區為惡劣的空氣質素問題,當局在作出改劃大窩坪用地的建議時有否考慮該項因素,以及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如有,結果為何;

(四) 有否評估在大窩坪用地進行房屋發展,加上附近的公營房屋相繼落成後,區內的教育、醫療等設施是否足以應付新增人口所帶來的服務需求;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五) 鑑於有居民指出,南昌街和歌和老街交界處路口的剩餘容車量難以應付在大窩坪用地進行的房屋發展所帶來的交通需求,當局進行的交通影響評估結果及詳細數據為何;

(六) 有否考慮其他替代改劃大窩坪用地的方案,例如重建大坑西新邨及改劃區內空置校舍用地為住宅用地等;及

(七) 鑑於深水埗區議會曾以大比數通過議案,反對當局把有關的大綱圖擬議修訂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並要求當局先提交有關的詳細資料,但當局仍在二○一四年年中把有關擬議修訂提交城規會,有居民因此認為這是漠視民意的表現,當局會否考慮撤回擬議修訂,以便徵詢市民的意見?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公布採納480,000個單位作為未來十年(即二○一五-一六至二○二四-二五年度)的總房屋供應目標(當中公私營房屋供應分別佔六成和四成),以應付市民的住屋需要。為達致此房屋供應目標,政府必須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持續並有系統地推展一系列措施,包括盡量善用現有已開發土地,以及開拓可供發展用途的新增土地,以增加短、中和長期的房屋土地供應。

政府正推展一系列計劃,包括新發展區、新市鎮擴建項目、填海造地和發展岩洞。這些土地發展項目均需要一定時間,才能供應可供發展的土地。例如,「棕地」的發展要有全面的規劃和工程研究配合,填海造地以至其他大型開發計劃亦須按需要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估等。因此,絕大部分項目於中長期才能供應土地。然而,香港現時正面對土地供應緊張的情況,政府在短期內須以最迅速和有效的方法增加和加快土地供應。為此,我們有必要盡量善用現有市區和新市鎮的已建設土地和周邊鄰近基建設施的地帶。有系統地推進善用這些土地的具體方法,是就這些地方進行各項土地用途檢討,物色適合改作住宅用途的土地。而檢視「綠化地帶」用地,正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正如政府在不同場合指出,規劃署二○一二年完成的第一階段「綠化地帶」檢討,主要檢視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用地,建議改劃13幅共57公頃用地作住宅用途。該署二○一三年完成第二階段檢討,審視位於已建設地區邊緣、鄰近現時市區和新市鎮的「綠化地帶」用地。這些用地多位於整個「綠化地帶」的外圍或接近現有已發展土地或公共道路旁邊,當中的土地雖然有植被但緩衝作用和保育價值相對較低,而且毗鄰交通基建和供水排污等配套,具優勢改作房屋用途,是都市擴展的一個必然考慮的空間。
 
截至二○一五年二月底,在全港法定圖則中被劃為「綠化地帶」的土地面積共約為15,700公頃。政府在二○一四年年初公布已物色約70幅「綠化地帶」用地,若有關用地的法定圖則能全數成功如期修訂,預計大部分用地可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八-一九的五年期間推出。該約70幅「綠化地帶」用地的總面積現時估算約150公頃,佔全港「綠化地帶」用地1%左右,可提供超過80,000個公私營房屋單位,當中超過七成是公營房屋。

我就問題的七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二) 大窩坪延坪道北面的用地是規劃署於二○一三年完成的第二階段「綠化地帶」檢討中所物色適合改作私人房屋用途的用地之一。該幅用地面積約2公頃,曾是大窩坪寮屋區一部分,於一九八○年代後期與現為帝景峰所在地的寮屋一起清拆,其後經自然演替日漸被草木覆蓋。根據地政總署進行的樹木調查,該地盤約有680棵樹,均為香港常見的品種,例如血桐、白楸、朴樹、青果榕、假蘋婆、布渣葉等,並沒有《古樹木名冊》中的珍貴樹木。

有關用地位於獅子山郊野公園以南約70米外的下坡地帶,其以外位於深水埗龍翔道/大埔道以北的大幅「綠化地帶」(約82公頃)及獅子山郊野公園(約557公頃)(合共約639公頃)均可為野生動物提供合適棲息地。因此,擬議發展不會對野生動物構成不可接受的影響。

至於有團體報稱發現的大頭蛙,在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等級中列為「無危」,在新界亦時有發現。在用地平整工程開始前,當局會安排確認有關物種,並採取適當措施,把有關物種遷至附近的林地和溪澗。

(三) 地政總署已就該幅用地進行樹木調查,以確認樹木的數量(約680棵)及需保存的樹木。政府會要求發展商根據既定的綠化指引及保護樹木機制,保留、移植或重新植樹,以盡量減少可能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

擬議發展的最高建築物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210米,其高度輪廓會與鄰近的帝景峰(劃為「住宅(丙類)5」地帶)發展的建築物高度(高度限制為主水平基準上194米)協調。此外,該幅用地位於大窩坪山腰地區,背倚北面的尖山及畢架山(分別約為主水平基準上305米及436米),因此有關發展不會對城市設計和當區的視覺方面產生重大影響,不會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該幅用地並不處於深水埗區內的主要通風廊,並位處石硤尾的西北角,預計擬議發展不會阻擋該區的全年及夏季的盛行風,因此不會對附近發展造成負面的空氣流通影響。

總括而言,該幅用地的擬議房屋發展並不會對地區環境、景觀、空氣流通等產生重大影響。

(四) 根據二○一一年人口普查,深水埗區約有380,900人。根據已計劃的住宅發展(包括改劃延坪道用地作住宅用地後),估計該區人口將增至約530,000人。

現時主要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和休憩用地的供應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增加這些房屋土地後,規劃的各項設施仍然大致足夠。當局會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建議的設施水平,配合深水埗區的人口發展,為區內居民提供合適和足夠的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和休憩用地。

(五) 現時南昌街及歌和老街交界路口的預留容車量為11%(上午)及28%(下午)。

運輸署計劃將南昌街北行由現時的兩線行車改為三線行車,以增加南昌街/歌和老街路口的設計流量。根據運輸署的估算,在有關改善工程完成後,該路口於二○二九年的估算預留容車量為0.46%(上午)及8.33%(下午)。因此,即使計及有關用地及附近用地的擬議發展,上述路口的交通容量可應付至二○二九年的需求。

(六) 如前述,政府須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增加短、中和長期的土地供應。面對市民對房屋的殷切需求,我們必須透過不同的土地供應措施,全面增加整體房屋土地供應。

改劃延坪道用地作房屋發展、重建大坑西邨和發展空置校舍三者皆為獨立議題,並非互相排斥或互為替代。大坑西邨是私營出租屋邨,其重建計劃並非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重建計劃;檢討空置校舍則是當局持續進行的土地用途檢討工作的一部分。過往空置校舍改劃為房屋用途的例子包括古洞建德公立學校、坪洲志仁學校、屯門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培愛學校等。

(七) 有關部門於二○一四年三月四日、四月二十九日和五月十九日三度諮詢深水埗區議會,解釋改劃延坪道用地作房屋發展的建議,並已應議員要求提供更多技術評估的資料,臚列在有關的區議會文件。正如有關文件指出,有關部門經考慮區議會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見後,縮減了延坪道用地的發展面積和規模,土地面積及最高總樓面面積分別由約2.84公頃及約81,790平方米縮減至約2.04公頃及約58,750平方米。

規劃署按既定程序諮詢深水埗區議會後,於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將改劃延坪道用地的修訂建議,連同諮詢區議會和持份者時收集的意見及提議(包括動議),一併提交予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轄下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考慮。收納了有關修訂建議的《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4/28》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條例》)第5條,由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至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的兩個月期間展示,供公眾查閱。規劃署在二○一四年九月二日就修訂項目再次諮詢深水埗區議會。

城規會已按《條例》規定,就改劃用途地帶建議邀請公眾提交申述和意見,並安排有關人士出席城規會會議作陳述。

政府明白區議會和地區人士可能會對改劃土地作住宅用途以增加房屋供應的建議有不同意見。一直以來,政府在修訂法定圖則前會與各區議會磋商,盡量做好解說的工作,亦會聆聽地區的意見。

要提供足夠土地達到建屋目標,是政府和社會需要共同面對的一項艱鉅挑戰,在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便是區議會、地區及居民的支持和體諒,而整個社會亦有必要作出艱難的選擇和取捨,才能照顧香港市民迫切的住屋需要。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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