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訂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第二份委託協議書

發展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簽訂協議書,以委託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管理和監督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的第二份河道工程合約,該合約亦是第四期工程的最後一份合約。

協議書由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陳志明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許重光簽署,而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將於十二月三十日與承建商深圳市深港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工程合約。

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將改善深圳河上游河段,使擬建的蓮塘/香園圍口岸及鄰近一帶的防洪水平符合標準。第二份河道工程合約總值約二億四千一百六十萬元人民幣,工程包括治理由蓮塘/香園圍口岸至白虎山一段長約二點五公里的深圳河,以及進行附屬的渠務和綠化工程。整項工程預計於二○一七年年底完成,屆時由平原河至白虎山一段深圳河的排洪能力,將提升至可抵禦五十年一遇的暴雨。

治理深圳河第一、二及三期工程分別於一九九七年、二○○○年和二○○六年完成,令深圳河中下游河段的防洪能力得以提升,從而紓緩深圳河兩岸包括元朗和北區的水浸問題。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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