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二)(只有中文)

記者﹕居民的意思很明顯要不遷不拆,但剛才你說無可避免有些人會受到影響,你怎樣回應他們的訴求?

發展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以古洞北為例,現在受影響的村落,主要因為那裏是未來落馬州支線古洞站的落點,而這個站的落點在很早、很早前已定下來。在整個社區發展,以交通基建為中心,由高至低密度向外排;而整個設計,是希望在這區居住的人,一半以上是可在五百米範圍之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方便他們上下班。在這樣的規劃下,很對不起,無可避免那條村落會受到影響,所以如果堅持一定要不遷不拆、一刀切地處理,恐怕恕難從命。但另一方面,對於受影響的居民,怎樣可以適當地協助他們、照顧到他們的需要,我們樂意探討方案,當然前提是公帑需要運用得宜。

記者﹕暫時政府有沒有一些方案可盡量滿足這些居民的訴求呢?他們說不遷不拆,有沒有暫時的方案盡量幫助他們呢?

發展局局長:他們有提過好幾個不同的建議,例如免資格審查上公屋,例如就居者有其屋是否可以優先,是否可以另覓地方重置村落,這些方方面面跟現行的政府政策是有牴觸。舉例說,出租公屋、公營房屋,大家知道有二十多萬人正在排隊,在這樣情況下,以目前政策是不可以讓他們免資格審查上公屋。至於村落的原區安置,我們在粉嶺或上水均規劃了土地優先做,該區的公營房屋會早些落成,讓他們原區遷徙安置。如果他們想在附近住在一起,我們亦可考慮跟房委會商議,看看是否可以將他們放在相同的屋,甚至在同一座,以達致鄰里之間仍可守望相助。我們亦會探討在區內其他會落成的公營房屋,即使它們不是位於現時的新發展區內,希望可提供更多選擇予他們考慮。

至於村落裏面,大家必須要明白,情況各有不同,因為一部分現時的搭建物是興建在屋地上,業主擁有地權,亦有土地賠償;有些是寮屋,大家都知道寮屋是建於官地上,是一些非法建築。政府在1982年做了登記,所以這些登記了的寮屋,或有牌照的寮屋,現時有一套政策作出賠償。但如果並非這類寮屋,現行的政策對一些非法的寮屋,是需要執法和清拆的。所以在安排處理上,需要慎重和多方面考慮,不可能一刀切地處理。

記者﹕其實有沒有可能像早前菜園村原區安置?他們剛才談的方案,除了安排他們上樓,住得近一點外,這次會見村民、村代表,是否已沒有新的空間?

發展局局長:我相信大家多點對話、多點溝通,總可以收窄大家對問題看法的差距。剛才開會時居民亦有另外一些方案、建議提供給我們。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回去會仔細考慮,多謝大家。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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