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介紹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介紹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議員,我們於七月四日公布「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的修訂方案,將現時的粉嶺/上水新市鎮,加上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發展區,擴展為粉嶺/上水/古洞新市鎮。我們會將坪輋/打鼓嶺納入新界北部地區發展研究中重新規劃。

「新界東北」整個發展計劃,由二○○八年重新啟動開始,已經歷了三個階段的公眾參與。我們剛公布的方案,是仔細考慮了收集到的意見,以及各項環評和基建容量的技術評估的結果。

稍後我幾位同事會向大家介紹計劃的內容,但我希望先指出幾個重點:

第一,「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是規劃作為香港人的新市鎮,一如過去的新市鎮,是香港將來一個重要的房屋和土地供應來源,特別是公屋和居屋。古洞北和粉嶺北可以提供超過六萬個房屋單位,容納超過十七萬新增人口,其中六成單位,即三萬六千個為公屋和居屋單位。將來的粉嶺/上水/古洞新市鎮是一個擁有各式各樣設施的均衡和綜合新社區,並提供各種就業機會。

第二,要發展新市鎮,為十七萬新增人口提供住所和基建配套設施,無可避免需要遷置現時在新發展區居住大約一千戶的居民,包括在寮屋和農地上的居民。我們很明白他們對搬遷和安置的憂慮,我們的大原則是,在符合公眾利益的大前提下,盡可能照顧他們的需要,所以我們在補償和安置,以至協助農戶方面都作出了特別的安排。

第三,我們將會採用「加強版」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作為實施模式,由政府主導推行發展。新發展區內的發展用地,七成或以上現時由私人擁有的土地將由政府收回發展基建配套設施和資助房屋。規劃作私人發展的76公頃用地中約48公頃為私人擁有,即只佔兩個新發展區(333公頃)可發展土地約百分之十五,我們會容許「有條件契約修訂申請」。目標是盡量加快發展、提早供應房屋,同時確保私人土地上的租戶和佔用人會獲得合理對待。我必須強調,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申請修訂地契更改土地用途,在土地發展例如舊工廈改建商業樓宇或住宅,是一向行之有效的做法,過往新市鎮發展亦一直有沿用。

我亦明白,當我們提出任何增加用地和開發土地的方案時,都必然會有人提出其他構想,亦會有人質疑是否有其他選擇。對於這些質疑或建議,政府當然有責任去考慮和回應,可行的話便去研究落實,不可行的話便解釋原因。政府過往已經多番解釋的議題,我有必要就幾點再次重申,以免大家基於一些錯誤的資料作出討論:

第一:有人不停說全港有22萬個空置單位,這點與事實不符。因為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定期對住宅單位空置率調查顯示的資料,二○一二年底的空置率是4.3%,即空置單位約48,000個,是歷年新低,有些評論者甚至認為這已近乎自然空置率。

第二:有人將政府去年回覆立法會質詢所計算的四千多公頃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數字,不停重複而且罔顧事實地簡單推算為可以用來興建幾十萬個住宅單位。發展局去年底已經詳細交代了這些數字的計算方法,並且將有關地塊的地圖上網,只要大家一攤開這些地圖,就會明白這些地塊大多其實不能用來發展,因為大部分都是在現有樓宇旁邊或山邊斜坡、後巷通道,大家是否認為在現有住宅樓宇之間或旁邊,或從後面伸手可及的地方加建樓房便是最好的解決房屋問題?而這些地塊當中可以用來發展的,我們已經在研究並將之撥作適當用途。

第三,有人提出即時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興建房屋,便不需要發展新界東北。就粉嶺高爾夫球場,我已經表明已將它包括在新界北的研究之內,而民政事務局亦會探討相關的批地政策,以確定這幅土地將來最適合的用途。如果經規劃研究後需要用來發展的話,政府可以按照地契條款收回這幅土地。但政府做事要合情、合理、合法。政府必須要做好規劃的工作,而規劃工作,包括公眾參與和環保基建各項技術研究,都需要三數年時間。並不能取代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

我必須重申,不論在時間表上和規劃上,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都不可以是新界東北的替代方案。

主席,我明白無任何計劃能夠令所有人士百分之百滿意,政府的角色,就是平衡各方面的訴求,社會也要作出艱難的抉擇和取捨。對於所有持份者,我們會繼續做好解釋說明的工作;對於受影響的居民和農戶,我和我的同事會主動聯絡他們,詳細介紹方案特別是對他們的補償和安置安排,以及其他可以提供的協助。

接着下來,我先請規劃署副署長介紹新發展區調整後的規劃,然後請地政總署署長介紹實施模式,以及對受影響居民和農戶的補償和安置安排。最後,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會就對務農人士的協助和實施時間表作出交代。多謝主席。


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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