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增加零售業經營面積」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增加零售業經營面積」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謝各位議員今天的動議、八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以及多位議員的發言,對如何促進香港零售業的持續發展,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較早前我代表食物及衞生局、運輸及房屋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及發展局,就以下幾方面作出一些說明,包括政府在增加零售用地和樓面面積方面的措施,有關零售業用地的規劃工作、舊區重建可提供土地及具地區特色的零售樓面、街市露天市集、合作社和小販行業的政策和措施、房委會和房協轄下物業的零售樓面的政策和措施。以上數點我不再重複,我只想補充以下四點:

我們明白,租金大幅急升,會加重商戶的營運成本,令市民購物時增加負擔,並會推高通脹。因此,我們會密切留意零售鋪位及其他商用物業的情況,並努力提供穩定的土地供應,以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不過,我們亦需留意零售業的機動性及靈活性均非常之高。從不同地區的零售業務轉型,例如由地面零售鋪位陸續搬到商業樓宇較高的層數,足見零售業主要由市場主導,而最能有效回應市況及需求變化的,往往都是各經營者。政府的角色主要是提供所需土地和硬件,以促進零售業的持續發展,而並非實行「計劃經濟」般的管理。

在增加零售業用地面積方面,我想向大家提供一些資料。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當局出售了七幅商貿/商業用地。該七幅土地共可提供約320 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賣地計劃包含了四幅商貿/商業用地,可提供約100 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此外,一幅位於九龍灣的商貿用地亦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售出,可提供約31 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我們將繼續積極尋找更多作商業用土地,並將之出售,以提供更多零售業樓面面積。

此外,中環新海濱的長遠規劃中,整體可提供約138 000平方米可作零售用途的新建樓面面積。當中,三號用地可提供最多零售樓面面積,約有100 000平方米,預計在二○一五/一六年中環灣仔繞道工程完成後可進行發展。在落實中環新海濱長遠發展前,當局亦計劃推行多項短期項目以充分利用已完成工程的臨海用地,盡早讓公眾人士享用,也提升海濱地區的活力。除了建造臨時休憩用地和寵物公園外,部分用地會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作摩天輪等娛樂設施和臨時活動場地。而用作臨時活動場地的用地面積約36 000平方米,可舉行不同類型的大型活動,包括商業推廣和展覽等。

此外,政府自從二○○○年起,陸續把合適的「工業」用地改劃為「商貿」用地,「商貿」用途地帶內的非工業樓宇,及工業樓宇緩衝樓層以下低層非工業部分,通常獲准作商業和服務業用途。觀塘及九龍灣工業區已於二○○一年改劃為「商貿」用地,有助釋放其潛力,提供發展寫字樓和商業包括零售業的契機。

利便舊工廠大廈重建和整幢改裝的措施(即活化工廈措施),亦自二○一○年四月一日實施。有關措施旨在提供更多合用的樓面,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社會和經濟需要。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底,地政總署共收到八十八宗申請,並已批出其中六十二宗,可提供經改裝或新建樓面面積合共約六十八萬平方米。在已批出的個案中,有半數申請的新用途包括改變作為「零售和服務行業」,可為零售業提供合用的樓面。

就零售業用地的規劃工作,我們現時的規劃制度已提供足夠靈活性讓市場有效運作,希望能及時回應零售業用地需求的變化。法定圖則上不少用途地帶均容許零售業發展,例如在商業中心區及主要購物區,包括旺角、銅鑼灣和尖沙咀,有關用地會被劃為「商業」用途地帶,零售商店屬該地帶內經常獲准許的用途。而在「住宅(甲類)」的用途地帶,將有關建築物的最低三層作零售商業用途亦經常獲准許。

規劃上的「混合用途」地帶近年已引入啟德、西九文化區、灣仔及銅鑼灣,務求把各種非工業性質的土地用途,包括零售業務,作更靈活的混合發展。有關地帶容許在縱向樓宇或橫向空間內同時作多種相協調的土地用途,以配合不斷轉變的市場需要。除此之外,發展商亦可繼續透過規劃申請,更改其他認為合適的土地用途,發展零售業務。

有關房委會及房協轄下的零售物業的面積,我留意到有議員建議房委會及房協應將其部分零售面積用作支持個體及特色零售行業。這方面政府是認同的。房委會於「大本型」項目內設有「小型零售地帶」,面積約700平方米,特別為年青人及小商戶提供創業平台,並預留數個鋪位予社會企業,為社區創造商機。

我亦留意到有議員建議將房委會部分使用率偏低的商場和停車場改建為小型商鋪,以協助有創業理想的人士租賃。房委會表示,經早前積極改善現有的設施及改建轄下零售(物業的面積)及停車場作其他用途,以善用資源後,現時並沒有閒置的商場和停車埸。目前,房委會轄下零售及停車設施的出租率非常高,整體零售和停車設施的出租率分別達97%和81%。

剛才梁國雄議員提到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所提的內容,和今天大家在此辯論的議題沒有關連,這是不公道的評論。在《施政報告》中,如果看商業用地和設施,以及較早時提及的填海、新發展區和發展大嶼山,當中有相當篇幅提及商業及辦公室用途。

主席,我再次感激方剛議員的動議、八位議員的修正案,以及多位議員的發言。希望日後我們各個相關政策局可以跟各位議員,就有關議題作更深入的交流和討論。多謝主席。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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