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為應付土地審裁處工作量增加而開設兩個司法機構職位的開場發言:

多謝主席。今天,我聯同司法機構副政務長向議員提交建議,希望得到議員支持在司法機構土地審裁處開設兩個職位,分別是一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另一個是土地審裁處成員職位。各位議員可能很奇怪為何在司法機構開設職位會由我牽頭和在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原因是雖然這兩個職位開設在司法機構的編制,但其重要的工作是加強土地審裁處的能力來處理土地審裁處的工作。而土地審裁處近年工作其中重要的一環,亦是導致其工作量增加的,就是發展局在舊區重建轄下的《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的工作而引申的。所以發展局在今次開設職位中,我們扮演牽頭角色。事實上,在土地審裁處增加的資源,大約估計是四百七十萬,是來自我的營運開支封套,因為我覺得既然要求土地審裁處加強能力處理這些舊區重建申請,我們應該責無旁貸為土地審裁處提供資源。

容許我簡述工作量的增加和近年的發展。各位議員都記得在二○一○年四月一日,即大約兩年多前,我們就三個類別地段的強制售賣申請門檻,由不少於九成業權降至八成,以公告形式在二○一○年四月一日生效。從那天起,我們看到提交給土地審裁處的強制土地售賣申請數目大幅增加。根據我們掌握的最新數字,這數字比大家文件裏的數字更新了,因為我們手上已經有三月底的數字,自從《公告》生效以來,過去二十四個月期間,土地審裁處共收到九十一宗強制售賣申請,相對於在《公告》生效前,換句話說是從這條例由一九九九年六月生效至《公告》生效前的二○一○年三月,即超過十年期間,當時只收到六十五宗申請。換句話說,有關申請的案件數目由《公告》生效前平均每兩個月一宗增加至現在平均每個月三點八宗,上升了接近七倍。

雖然強制售賣申請案件的實際數目,佔土地審裁處處理案件總數的比數不大,但強制售賣案件相對比其他土地審裁處處理的案件較複雜,故對土地審裁處的法庭時間有很高要求,令工作量增加。

現時土地審裁處的編制包括一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擔任審裁處庭長,兩位區域法院法官擔任審裁處法官,以及一位土地測量師擔任審裁處成員。今次我們建議增加一位區域法院法官和一位土地測量師擔任審裁處成員。這是因為強制售賣案件的複雜性,此類案件需要由一位審裁處法官和一位審裁處成員共同作出裁決。也是這原因何以人手的要求特別大。

為使強制售賣申請案件可於合理的時間內獲審理,並且不會影響審裁處其他類別案件的聆訊時間表,我們與司法機構商討後而有今日的建議。

自一九九四年至今,土地審裁處並無開設任何司法人員的常額職位。為紓緩近年由於強制售賣案件增加而引致人手緊絀,司法機構自去年起作出臨時安排,包括於去年委任一位暫委成員,和從區域法院暫時調配一位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負責審理土地審裁處的案件。當然這些臨時安排,對於土地審裁處人手緊絀的情況有所改善。不過,這些臨時安排同時會對司法機構的其他服務造成影響,因此不能作為長遠安排。

主席,我想趁這機會向各位議員交代除了增加人手外,我們就強拍條例做了的工作。我記得在二○一○年年初我們就這《公告》的討論及至投票的辯論都有相當爭議性。當時我亦據理力爭,我認為這《公告》加快香港舊樓重建,改善小市民和小業主的生活條件,因為透過釋放他們的舊樓資產,到今日為止,我肯定它有這功能。但我亦承諾我們必須要同時加強對於小業主的支援,所以這兩年間我們做了的工作在文件有交代,我簡單說明一下。第一項支援工作是希望能夠為進行這些強制售賣的雙方提供自願性調解。就調解的工作,我們在二○一一年一月委聘「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有限公司」推出了「調解先導計劃」,在文件中亦有談及這「調解先導計劃」過去工作的成效。我不詳細再說內容,稍後若議員有關於這調解服務的問題,我們很樂意回應。總括來說,這「調解先導計劃」是正面的,亦符合律政司司長近年推動調解服務。所以做了一年後,我們決定延長這計劃一年到二○一三年一月。我們會繼續用委聘的形式要求「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有限公司」進行這服務。

另一項服務是外展服務,更主動地透過一些非政府機構,早前我們委聘了「長者安居服務協會」推出「支援長者業主外展服務先導計劃」。這先導計劃的工作成效也在文件交代了。有鑑於這先導計劃起了正面效果,所以我們決定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不但維持這先導計劃,更擴大現行服務,由本來一隊外展服務處理全港、九、新界,現增加至兩隊,即一隊為香港島群組提供服務,另一隊為九龍及新界群組提供服務。在上月我們已透過招標,將九龍和新界群組的十二個月服務合約,批予長者安居服務協會。香港島群組的服務合約現正進行招標。

我們會繼續監察兩項先導計劃的進行情況,並會在稍後時間決定這些服務的未來。

除了兩項先導計劃之外,我們給業主的支援亦包括司法機構在二○一一年一月正式就適用於強制售賣申請案件的調解程序發出實務指引。簡單來說,是要求申請者交代他們有否進行調解。

第二是聯同地產代理監管局在二○一○年八月發出「執業通告」,就地產代理從業員參與舊樓收購的執業手法事宜,清楚列出他們應遵循的法例要求和行為準則。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有助小業主面對強制售賣的政策措施。

第三,我記得涂謹申議員也曾經提及,發展局已加強與警方的聯繫。我已親自與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討論此事,處長亦已委派高級同事跟進。發展局定期向警方提供我們從報章及其他渠道掌握的受強制售賣或自願收購影響樓宇的資料。在人手許可及防止罪案的前提下,警方會加強在有關地段的巡邏。警方亦已另行印製宣傳單張,呼籲小業主如在收購或強拍階段遇到滋擾,可向警方舉報。警方亦有派員出席由發展局聯同香港測量師學會、以及兩項先導計劃的服務提供者舉辦有關《條例》的公開講座,講解如何防止在受強制售賣或自願收購影響的樓宇發生的罪案。

第四,香港房屋協會一直透過其十個物業管理諮詢中心,為市民提供有關強制售賣程序的免費資訊服務。

第五,在新的市區重建策略之下,除了由市建局主導的重建之外,市建局亦提供需求主導的重建服務,以及促進者的服務。我很高興告訴大家,兩者均有接獲申請,並正在處理中。稍後就需求主導的服務,我會聯同市建局於本月稍後舉行另一個傳媒簡報會。

最後,我想說整個強拍條例是為了加快舊區重建,釋放小業主舊樓資產的價值,從而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當然亦希望透過重建增加香港私人住宅供應。大家有聽我說過,我們配合行政長官的指標,希望每年能夠平均供應大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在這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之中,並不能完全依賴政府拍賣土地,其他來源包括私人發展商的土地契約修訂,例如將農地發展成為住宅地,亦包括市建局和兩鐵公司的住宅項目,另外重要的一環就是透過舊樓重建。

在此我可以提供一些數字讓各位議員參考。近年透過無須修訂地契、無須補地價的方式,換句話說是在市區進行舊樓重建而供應的樓宇單位是逐年上升的。例如二○○八至○九年,這來源大約只供應九百個單位,二○○九至一○年有一千六百個單位,二○一○至一一年有二千個單位,二○一一至一二年截至今年二月則有二千一百五十七個單位。換句話說,超過十分之一指標中的私人住宅單位來源是來自舊區重建,由私人發展商主導。我希望各位議員明白我們為何需要透過各方面的工作加快香港的舊區重建。多謝主席。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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