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開拓土地資源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開拓土地資源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首先讓我在此多謝另外十二位議員,即使經歷了超過二十小時的立法會會議後,仍然踴躍發言。每次有這些動議辯論,議員往往也會借題發揮,這是理所當然。不過有時實在扯得太遠,例如剛才梁國雄議員的說話,我看不到有哪點我需要回應,因為他實在將議題扯得太遠。當然亦有很多議員鑑於土地是用來服務社會及七百萬人的各種需要,所以亦有談及人口政策、房屋問題、就業問題和丁屋政策等,為了聚焦今日的動議辯論,我亦不能在此就這些如此重要的課題一一回應。

在我剛才比較冗長的開場發言中,我已處理數位議員提及的問題,例如黃容根議員對於海洋生態和漁業的關注;譚耀宗議員關於北環線,以至工業區的轉型、業權分散等問題;黃國健議員提及土地開拓要發展新市鎮時,在規劃方面要特別留意,這亦是我們的重點工作。所以我想藉此機會在總結發言中只綜合回應數點。

第一,當我在二○○七年接手發展局局長負責土地政策時,我其中一個第一個詢問同事的問題,就是究竟香港有沒有足夠的土地。事實放在眼前,今日已發展的土地只佔香港整體一千一百平方公里的百分之二十三點七,即大約二百六十三平方公里。但其實在這二百六十三平方公里中,相當大部分是靠填海得來,因為我們每次填海得來的土地均用來做建設,顯示填海畢竟是過往香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土地開拓來源。餘下的八百四十五平方公里,即百分之七十六點三的土地,大家都提到,有接近百分之四十六的土地,即五百零八平方公里,是目前受法定管制的郊野公園和一些特殊地區。餘下的未發展土地和農業土地還有三百多平方公里,但這些土地往往屬於相當難發展的土地,包括屬於濕地、濕地保育區、濕地緩衝區、集水區、山地、斜坡、林地,均不是很適宜或根本不能發展,另外的土地也存在不少發展局限。

針對可供發展的農地,有大部分屬於私人擁有、業權分散、缺乏基礎設施,所以要真正為香港開拓足夠土地,滿足我們各方面的需要,實在不是簡單的事。亦是這原因,我們強調必須要多管齊下。當然開發土地的目的不單為了經濟發展,更不是單純為了賺取土地收入,雖然土地收入實在佔整體政府收入重要一環,從而令政府可以滿足我們在教育、醫療、衞生、福利方面的需要。土地資源就如人力資源、財力資源一樣,是用來滿足香港七百萬人各方面的需求,包括房屋、經濟發展、產業發展、醫院,以至如何鐘泰議員提及隨着人口老化,長者住屋、長者的需要,亦要靠土地資源來配合。

余若薇議員提及我們今次做優化土地供應的諮詢,為何好像把焦點放在填海,其實我在開場發言亦有稍為提及,因為其他土地來源的方法,社會上大致很熟悉,譬如改劃地段、透過在新發展區的土地規劃,所以我們覺得那些工作已經可以透過既有的公眾參與途徑來做。譬如我們在新界東北的三合一發展區、洪水橋發展區,以至東涌的餘下發展,本身已有相當詳細的公眾參與過程。如果我們要改劃土地,無論由工業地轉住宅地,或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即GIC地,改為房屋用地,亦有一定透明度、公眾參與的城規程序。但我們明白今次提議的其中兩個方案,即在維港以外適度的填海,和更加積極進取發展岩洞的工作,可能對於很多市民是比較陌生,或者抗拒感較大,亦是這原因我們在優化土地供應上,是着意與市民探討在維港以外填海的利弊和促進岩洞的發展。我們明白在填海的討論中有很多憂慮、困擾,所以我們為這工作預留了很足夠的時間,以分階段形式與市民共議,這種共議的模式在發展局這四、五年的工作,我們在數個課題中用過,例如市區重建策略的檢討、我們文物保育的工作,均是卓有成效。所以我希望議員給我們支持和信心,讓這個這樣重要為香港開拓土地資源的公眾參與工作,能按照我們的計劃開展下去。

填海的重要性和在這時侯探討填海是有其既定的目標,因為大家必須明白,即使我們多管齊下,無論是改劃已荒廢的農地、綠化地或者是工業地,規模都不是很大,亦不可能很大。但填海是比較屬於規模大、效益高,不涉及私人的收地,不涉及清拆,亦可以保留市民極為珍重的郊野公園、濕地、保育地帶或有特殊科學價值的地帶,亦有利建立土地儲備。這土地儲備的概念,正是說不要在那麼早的階段已將填海得來的土地定下用途,但我們承諾填海得來的土地往後的城規程序,會按公眾參與的模式跟公眾,特別是區議會和地區居民,作詳細討論。在今次的公眾參與過程,其實有巿民已率先給予我們一些土地應用的意見,例如他說:「我不介意在這處填海,但希望填海得來的土地不要全用作房屋發展,應增加我們區內欠缺的休憩空間或旅遊設施。」我們是聽到這些意見的。但我們強調,現在要啟動維港以外填海的討論還有兩個相當需要處理的問題,第一,就有效處理我們因為基建及其他工程帶來大量的剩餘建築填料,我們也要為這些填料找一個符合可持續發展和環保的出路。另一個問題是配合香港航道的運作,我們要處理大量產生的污染海泥。這兩個亦是我們在這時候需要啟動填海討論的重要理據。

最後我想回應黃成智議員談到的問題,因為他的發言跟其他今日的討論有些不同,這當然因為黃議員作為社會工作者的背景,他希望見到我們在新界發展土地進行收地或清拆時,能採取更顧及居民的態度,這原則上我完全同意。事實上,這數年發展的工作均令我感受到必須要採取更人性化的角度,才能將這些工作在減少社會紛爭的情況下推行。過去三年,我在鄉議局正、副主席的支持下,正在做竹園村的清拆工作,為配合蓮塘/香園圍口岸建設。在這三年的體會裏,讓我感覺到其實要做清拆,不可單講「法」,即法治。法治的情況是他沒地權、沒業權,不存在要賠償或補償,我們必須要兼顧法、理和情。但如要兼顧法、理、情,恐怕對於公帑是相當大的負擔。但無論如何,我可以跟各位議員說,我們也是爭取在做這些工作的時候,能夠更加做到「以人為本」。就如有數位議員亦看到,過去數年,我們在巿區舊區更新和重建均能做到「以人為本」。

最後,我在此再次感激今日張學明議員提出的動議,四位議員的修訂,以及十二位議員的發言,希望我們在日後土地開拓的工作,跟各位議員有更深入的交流。多謝主席。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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