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轄下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的開場發言:

多謝主席,多謝各位委員對這次死因研訊結果的關注及召開這次特別會議。正如主席一樣,對於去年一月發生這宗馬頭圍道45號J塌樓事故造成四人死亡,我對死者家屬表示深切慰問。

過去二十多個月,大家都看到我們在樓宇安全方面的工作。這工作需要很持續、持久地去做,才能看到成效。在馬頭圍道死因研訊過程的幾天內,報章均廣泛報道。在研訊過程中,透過證人,包括業主、承建商、我們的同事、專家,以至其他證人,都可以感受到事情其實相當複雜。樓宇倒塌的成因,以至在每一個階段,專業人士的評估及判斷都不簡單,所以我也同意,我現在看一看,我們其中一位屋宇署的測量師同事都認為這件事不應該太簡單化,應該更認真、客觀地看。

另外有一點很重要,正如裁判官的總結,除了對屋宇署有些看法外,他對於庭上證人的說法或業主作為證人的說法都有些看法。我們也必須要強調,樓宇安全及維修,首要的責任在業主。如果我們做的工作令業主認為政府執法部門可以替代業主的責任,這是十分不明智。因為這只會衍生更多問題,為香港樓宇安全帶來更多炸彈,遑論我們要投入更多資源,而這些資源是納稅人的錢。如果有些業主不承擔自己的責任,不負責任,要整個社會、所有納稅人承擔,這亦不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無論如何,我們都很謙虛及認真地看過死因裁判官給予我們的建議,所以這份由屋宇署提交有關裁決的初步回應,就幾個課題都有些看法。我在這裏強調,屋宇署署長在一些回應中已表示,我們是持開放態度,我們均希望有這個契機重新檢視我們做事的方式及人手的配對,我們過去二十多個月已做的立法、執法、公眾教育及對業主的支援,如果可以加強、改善、整合,我是願意做的。所以今日的討論是適時的,如果各位議員有進一步意見,我會親自聆聽及跟進。這份初步回應,暫時是署方的回應,因為我們從政策方面要作出多少配合,我希望先廣泛聽議員的意見。

不過,有一點可率先在此講,對於死因裁判官關於在塌樓發生前應已宣判該樓宇為危險建築物,從而引出的,署長亦認為屋宇署現行的行動手冊及指令,換句話說,為前線員工在巡查時提供的指引及指令,有全面檢討的需要。我是支持署長的做法的。

我在這裏向議員表達,我希望進一步委任一個署外的專家來協助檢討。這做法議員們應該熟悉,去年的一次水浸事件,除了有渠務署自己的檢討報告調查,亦由我即局方委聘了李行偉教授,以專家的身分覆檢署方檢討的結果。雖然性質上不盡相同,那次是一件事件,這次是一套指引和指令,但內裏相信亦會涉及相當專業的事,例如樓宇的觀察,甚麼是危樓、界線是怎樣分、有甚麼跡象前線同事要特別留意、或作出的行動要有甚麼因素等,或許有一位專家,我現在還未能確定是一位還是兩位專家,但總之可以向議員說,希望這工作做得更令人有信心和信服,我會開始物色適合的專家,並由我委任他們協助工作。專家結果報告當然會融入最終的檢討結果,亦會在適當時候呈交委員會考慮。

最後一點是關於資源。我們無論做執法工作、推動工作、教育工作,以至支援業主的工作,也不是有無限量的資源,議員要諒解。所以署長在其中一個回應提到資源運用效率,這是正常的。如果他只是說不論是行「孖咇」,或派出三個人,甚至四個人也可以,但如果局方無限量提供資源,這亦是不切實際。議員會記得在今個財政年度,屋宇署是屬於整個政府內增加人手最多的三個部門之一,人手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在這基礎上再爭取大量的人手資源,有一定難度,因為政府的資源分配有多方面要兼顧。所以有關人手資源,我希望今次的討論不要涉及署內不同職系的內部矛盾。有很多這些信,給我的感覺是涉及職系互相的矛盾,但其實是需要同心同德。大家有不同的專業,例如在醫療界,有一般的家庭科醫生、專科醫生,手術室內有麻醉師,及很多專家,要同心同德才可把病人治好。我們不同的職系也需要同心同德才可一起處理香港的樓宇安全問題。所以我希望我們的討論不要太受到稍為近乎是工會式的意見左右,亦能讓屋宇署有空間可以用科學、理性,及考慮樓宇安全為先的角度去完成這次檢討。多謝主席。


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53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