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中環新海濱首個公私營界別合作項目蒐集市場意見

政府今日(五月十九日)展開市場意向蒐集,邀請私營機構就以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發展中環新海濱四號用地和七號用地的潛力表達意見,目標是蒐集巿場對公私營界別合作的整體模式及兩幅主要海濱用地的最佳用途的建議。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我們希望通過採用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善用私營機構的創意和專門知識,為香港優化中環海濱。我們希望藉着這個模式,獲得更具創意的設計方案,和引進更能持續發展及靈活的管理,從而締造朝氣蓬勃、綠化和暢達的海濱,供市民享用。」

四號用地位於香港大會堂以北,佔地0.93公頃,將提供與海濱有關的商業及休憩用途,最高可建樓面面積為7,500平方米。七號用地位於四號用地以北,佔地9.87公頃,呈長條形,由中環七號碼頭前方用地伸延至中信大廈以北。七號用地將發展作海濱長廊,最高可建樓面面積為480平方米。兩幅用地的圖則請參考附件。

以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發展及管理中環新海濱的主要用地,是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在二○一○年二月向政府提交的報告中提出的。其後成立的海濱事務委員會亦認同這個模式,並與發展局緊密合作,就發展這兩幅用地擬訂最佳方案。

發言人表示:「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除了須在財務上可行以吸引最優秀的私營機構外,亦須確定發展項目能達到多個由海濱事務委員會訂立的社會目標,包括:

* 四號用地及七號用地的發展須滿足社會各界人士,同時滿足本地居民和遊客的需要;
* 海濱用地須方便前往,讓公眾可隨時享用;
* 牟利和非牟利機構均有機會參與項目;
* 在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過程中的不同階段都應有公眾參與;及
* 營造地方氣息及優質的海濱。」

發言人重申:「四號和七號用地均是創新和朝氣蓬勃的優質海濱用地。這將會是首個以如此嶄新的合作模式闢建供市民大眾享用的全新海濱,並為公私營界別帶來挑戰和機遇。」

發展局希望透過市場意向蒐集,更好地掌握以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發展這項目的可行方案和安排,並為用地的可行用途發掘創新意念。

發言人說:「市場意向蒐集為回應者提供機會,協助勾劃香港未來的新中環海濱。透過展示革新、具創意和可行的概念,回應者能協助制訂未來的設計概要和發展模式,建設一個持久和可持續的海濱,供香港市民和遊客一同享用。」

現時發展局對此項目的概念包括:

* 政府會保留兩幅用地的擁有權;
* 政府正考慮以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批租有關用地或發出牌照,而不是出售有關用地。當局會為有關租契或牌照訂立合理的期限,但很可能少於香港一般的土地契約期;
* 政府無意就本項目收取任何地價;
* 預期項目營運者在發展項目落成及營運數年後會與政府分享收入;
* 視乎可行程度,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將涵蓋四號用地和七號用地的部分或全部;
* 政府有意在整個合約期內建立一個持續的監察制度,並加入某種形式的公眾參與,例如設立諮詢委員會,以確保用地得到最符合公眾利益的發展和管理;及
* 可引入主要表現指標,以監察及保持卓越表現。

市場意向蒐集並非其後項目招標的預先資格審核程序。有興趣人士在調查中表達的意見,將有助發展局評估項目的可行性和公私營界別合作模式中的合適條款和細則。政府在此項目所指的私營界別包括商業及社會團體、社會企業、社區為本的信託基金,以及各類非政府組織。

有關市場意向調查的全部資料和詳情,可參考發展局網頁(www.devb.gov.hk)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網頁(www.hfc.org.hk)。市民亦可透過電郵向發展局海港組查詢,電郵地址為petermok@devb.gov.hk

有興趣的人士可於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向發展局提交書面意見。


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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