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新界小型屋宇僭建問題(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五月十五日)就新界小型屋宇僭建問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發展局局長:我昨日已經解釋了政府的立場,我留意到有些立法會議員的評論,好像說「踢爆」了我的說法,指稱市區沒有危險的僭建物也會清拆,其實這正正是二○一一年,即今年四月一日,政府很高調出來介紹的新執法政策,就是在市區的建築物,受到《建築物條例》規管,我們經過了十多年,先處理有即時危險僭建物的優先清拆政策,亦推出了《建築物條例》下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方便香港市民可以用合法的途徑去改建。所以我們覺得時機成熟,便在今年四月一日推出了新的執法政策,新的執法政策適用於受《建築物條例》規管的建築物。

所以我在此再強調,我們在保障公眾安全、保證香港的樓宇安全和保持公平公正執法,是一視同仁的。但是每一個政策也有過渡和醞釀的階段,在有關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即俗稱「丁屋」方面,我們正很努力用一個方案去處理數量如此大的僭建物,因為它們的歷史背景和法例的規管和市區受《建築物條例》規管的建築物是完全不同的,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優待了這些新界丁屋或居民。劉皇發主席亦與我再三強調,他很樂意和發展局配合,我們一定會在短時間內,按申訴專員的調查和建議,包括他早前建議用理順的安排,找出一個合適又保障公眾安全的方法。


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7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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