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深圳水庫受染污事件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陳鑑林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據報章報道,儲存供港食水的深圳水庫的水近月被發現受到附近廢料收集站的廢物和居民生活廢水嚴重污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

(一)在得悉上述報道後,有否加強抽驗供港食水的水質;若有,抽驗的結果;

(二)會否採取新措施,確保供港食水的水質符合飲用水的水質標準;若會,新措施的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派員與深圳市當局商討,確保深圳水庫不再受到污染;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水務署和廣東省當局在東江水供港事宜上經常保持緊密接觸,雙方並設有聯絡及通報機制。水務署在三月十九日接獲傳媒電話查詢有關深圳水庫受染污事件後,隨即在當日按既定機制聯絡廣東省當局了解情況,並於翌日由一名助理署長及一名高級工程師在廣東省水利廳及深圳市有關官員陪同下,到深圳水庫實地視察。我們得悉事發地點為梧桐山河鄰近的大望村,位於深圳水庫上游,距離水庫約五百米。污染源設施規模細小,而有關當局亦已迅速在三月十九日清理了有關的污染源,確保東江水水質沒有受到污染。

就問題的三個部份,現回覆如下:

(一)水務署在接收東江水的木湖抽水站設有水質監測系統,二十四小時全日密切監測供港東江水水質,定時抽取東江水樣本化驗。當發生上述染污事件後,水務署除了迅速派員到深圳了解實際情況外,亦已由三月十九日起即時增加抽取樣本化驗次數,由每天二次增加至每天六次(即每四小時一次),直至三月二十四日為止。在這段期間抽取的32個樣本的化驗結果顯示,供港東江水水質並沒有受到上述污染事件影響,所有樣本的水質指標與事件發生前沒有出現異常變化,各項水質數據均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第II類,即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的標準。

(二) 粵港雙方都非常重視東江水水質,過去多年一直就東江水事宜,進行積極磋商,廣東省當局並已實施一系列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工程,從東江水源頭着手,進一步改善水質。這些措施包括:

*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整治東江沿岸的污染排放源,強化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
* 加強監控土地使用規劃和污染環境的活動;
* 逐步完善水資源管理實時監控體系; 
* 在深圳水庫區進行污水截排工程,確保水庫的水質不受污染;以及
* 在深圳水庫生物硝化站進行淨化過程,提升供港東江水水質。

此外,若遇到重大突發事故令供港東江水水質受影響時,水務署已制定了一系列的應變措施,包括立刻提升各項監控措施、與廣東省當局保持緊密聯絡以便減少或暫停東江水輸港、或暫時以本地水源替代東江水供應本港。所有原水包括東江水必須在水務署的濾水廠內經過嚴格的處理和消毒程序,以確保經處理後的食水水質,在各方面均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的有關標準。

(三)在東江水供港事宜上,水務署透過「東深供水工程對香港供水運行管理技術合作小組」與廣東省水利廳保持緊密聯絡。同時,水務署亦在「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的框架下,透過「東江水質保護專題小組」與廣東省環保局就各項水質監測工作和減少東江水源頭污染措施等交換意見。該專題小組剛於四月二十三日舉行會議,我們已要求廣東省當局加強巡視及整治東江沿岸的污染排放源,確保深圳水庫免受污染。除了上述兩個常設小組,水務署亦透過聯絡及通報機制處理特別事項,就如上文所述,水務署的一名助理署長及一名高級工程師在三月二十日到深圳與廣東省當局進行實地視察及商討。

此外,粵方在過去多年均每年安排香港的「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成員到東江流域進行考察,深入了解各項防污措施的執行情況。去年的考察於十一月進行,「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對考察結果表示滿意。粵港雙方會繼續合作,致力減少東江水源頭的污染,持續提升輸港東江水的水質。

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1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