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單車徑網絡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運輸署在二○○四年發表的《騎單車研究最終報告》指出,在本港市區範圍擴張單車角色的建議,都需要首先改善騎單車人士因這些地區的高交通流量及車速等所引起的安全威脅。另一方面,港島區現有的單車徑寥寥無幾,而且政府目前也沒有在島上設置單車徑的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已落實研究在港島東海旁闢設作消閒及康樂用途的單車設施外,會否盡快研究在港島的其他海旁地點設置單車徑的可行性;

(二)對於同時接獲在市區多個地點興建單車徑的建議,當局將以哪些準則及機制考慮各建議工程的優先次序;及

(三)對於區議會有意透過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進行海旁單車徑的興建工程,各政府部門將如何予以配合,以充分善用資源?

答覆:

主席:

政府正按二○○八—○九年度施政綱領的承諾,在新界發展總長達82公里的單車徑網絡,以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在規劃新市鎮及新發展區時,政府亦會適當考慮提供單車徑及有關輔助設施。例如,《啟德規劃檢討》建議興建一條全長約6,600米的單車徑,連接多用途體育館及旅遊景點。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規劃署將在本年年中展開《港島東海旁研究》,並預計於二○一○年年底完成,範圍包括探討可否沿海旁興建西接灣仔發展第二期內建議的海濱公園,東達小西灣海濱公園的海濱長廊,及可否在長廊部分適合的地點提供單車徑。此外,規劃署現正進行並預計於本年年底完成《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以優化中環新海濱的城市設計大綱及為主要用地擬備規劃/設計綱領。研究亦探討在新海濱提供環保交通系統,包括單車徑或無軌電車及相關設施的建議。

(二)政府接獲在市區興建單車徑的建議時,會審慎研究其可行性。在這過程中,政府會考慮相關的因素包括與地區整體發展及附近土地用途的配合、配套設施、地理環境、道路安全、交通管理安排及公眾的意見。如確定建議的單車徑可行,則一般會透過工務工程計劃落實。我們會考慮工程項目的理據、逼切性、成本效益等因素決定落實的優先次序。

(三)如區議會有意透過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進行海旁單車徑項目,我深信負責統籌這類工程的民政事務總署會聯絡有關政府部門在規劃階段尋找合適的地點及提供意見,使建議的單車徑能與附近的設施及土地用途配合,充分善用資源。在區議會通過有關項目後,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可交由包括民政事務總署的定期合約顧問或合適的政府工務部門等工程代理人負責推行。各有關部門亦會在落實的過程,繼續提供意見及作出適當的支援,以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以及在完成後可獲適當的管理及維修保養。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