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欣澳地鐵站毗鄰後備停車場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得悉,香港迪士尼樂園主題公園自開幕以來,一直沒有使用其在欣澳地鐵站毗鄰的後備停車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預計香港迪士尼樂園會在可見的將來使用該後備停車場;若否,有否計劃將該幅土地作更妥善的用途;及

(二) 與香港國際主題公園有限公司所簽訂的協議是否准許將上述土地交還政府或用作並非專供迪士尼樂園使用的臨時停車場;若然,可在何條件下作出該等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向該公司支付任何款項),以及最早作出此等安排的日期?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和香港國際主題公園有限公司所簽訂的協議並不包括批撥問題中提及欣澳站毗鄰的一幅土地。

地政總署在2005年4月批撥該幅土地給運輸署作「緊急車輛停候區」之用。這安排是方便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開幕後,遇上突然激增的泊車需要時,可用作臨時停車場,滿足樂園遊客的交通要求。

運輸署曾在樂園營運一年後對該幅土地的使用進行檢討。由於原本預計的可能突發情況並未有經常出現,該署與香港國際主題公園有限公司商議了適當的緊急應變措施,即在有突然激增泊車需要時,會安排遊客的私家車使用其旅遊車停車場及附近的公用設施場地,或分流到位於東涌及青衣的其他泊車設施。基於已有上述安排,運輸署決定取消這幅土地可作停車區之用,並已於2007年2月把該土地交回地政總署。

為使該幅土地可地盡其用,地政總署聯同各有關決策局及部門正積極考慮該幅土地的臨時用途及可行的方案。地政總署計劃以十足市值及短期租約方式租出該用地,短期內會將有關建議提交地區地政會議討論。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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