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機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機電工程署由今日(七月十二日)起,將自願參與的「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應用範圍擴展至傳真機。

該署現邀請傳真機的製造商、進口商及本地代理商自願參與這採用「確認式」標籤的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產品必須符合計劃所訂的能源效益和表現規定,才可張貼這類標籤。消費者可憑着產品上的能源標籤知悉個別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以便作出精明的選擇。

除幫助消費者選擇節能的產品外,「能源效益標籤計劃」還可達致以下目標:

  一. 使市民更加認識使用具能源效益的產品的重要性;
  二. 鼓勵製造商及供應商推出更多具能源效益的產品;以及
  三. 達至實際節約能源開支。

機電工程署自一九九五年開始推行「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將傳真機納入這計劃後,標籤計劃現已涵蓋共十七種家用及辦公室器具。

如對上述計劃有任何查詢,可致函九龍灣啟成街三號機電工程署能源效益事務處,或致電二八○八三四六五。有關這計劃的資料,亦可瀏覽機電工程署網頁http://www.emsd.gov.hk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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