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斜坡鞏固工程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政府一直有按照全港斜坡的風險程度,就各斜坡進行鞏固工程制訂優先次序列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因沒有進行鞏固工程而發生山泥傾瀉事故的斜坡數目;它們現時是否已經完成鞏固工程;當中有多少幅在事故發生前沒有被當局納入上述列表內;

(二) 當局有否評估第(一)項所述斜坡發生山泥傾瀉的情況,是否反映現行斜坡風險評估制度有所不足;若有評估,結果為何;當局會否檢討該制度及鞏固工程的優次列表,以及加強勘察全港斜坡;

(三) 過去三年,有多少幅分別由政府管理和私人擁有的斜坡發生山泥傾瀉;當中已經完成鞏固工程的斜坡數目;當局有否研究已完成鞏固工程斜坡仍然發生山泥傾瀉的原因,以及會否檢討相關工程的現行設計、現行斜坡安全系數及排水要求等,並作出相應改善;及

(四)  在上述列表內並已在上年度完成鞏固工程的斜坡數目及其佔列表內全部斜坡數目的百分比;在列表內而尚未進行鞏固工程的斜坡數目,以及完成該等鞏固工程的時間表?


答覆 :

主席女士 :

(一)及(二) 全港現時約有57,000幅人造斜坡,被登記在「斜坡記錄冊」(記錄冊)內。其中約39,000幅屬政府斜坡,其餘則為私人所擁有。

過去三年發生的山泥傾瀉事故一覽表詳見於附表一。當中分別發生於2003、04及05年的93、34及260宗山泥傾瀉事件,涉及的人造斜坡在發生事故前並未曾進行詳細研究或鞏固工程。該等斜坡多是位處偏遠地區及若發生事故亦不會影響大型發展或重要設施,滑坡風險相對為低。因此,有關的斜坡並未被納入政府每年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內。事實上,該等山泥傾瀉,大多只屬於輕微事故,並無造成任何生命財產損失。在發生事故後,所有必需的緊急斜坡修葺工程已全部完成。

在篩選斜坡納入「防止山泥傾瀉計劃」時,政府會選出在1977年土力工程處成立前建成的人造斜坡,根據「風險排列系統」來評估山泥傾瀉風險,並依緩急來排列研究及鞏固工程的次序。這套用來評估斜坡崩塌導致生命財產影響的相對可能性的系統,自1979年使用及1995年改善以來,至今仍然行之有效。至於1977年後建成的人造斜坡,均須要在設計及施工階段符合當時政府訂定的安全標準及審核規定。

除了上述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外,政府定期為所有政府斜坡進行檢查,並在雨季來臨前完成慣常維修工程,以盡量減低山泥傾瀉對市民構成的風險。至於私人斜坡方面,政府除了對個別高風險私人人造斜坡進行安全篩選研究及在必要時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外,土力工程處亦持續進行公眾教育,特別在雨季來臨前,加強向公眾宣傳有關斜坡維修的信息。

(三) 在過去三年發生的山泥傾瀉事故中,涉及已經完成鞏固工程的斜坡分類詳見於附表二。從中可見大部份均只涉及輕微的山泥傾瀉,其餘4幅涉及較大體積的山泥傾瀉均沒有導致嚴重後果,只曾短暫影響休憩用地或非主要道路。

當局對附表二內涉及政府斜坡的較大型山泥傾瀉事故一般會進行事後勘測工作。至於私人斜坡,屋宇署亦會向有關業主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要求業主聘請岩土工程師進行斜坡勘測及提交斜坡鞏固工程建議。土力工程處會從該些山泥傾瀉研究中,汲取經驗,找出可供改善之處,在完成勘測報告後,公布改良作業方法的指引,供政府部門及業界參考。

(四) 在2000至2010年的「延續十年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十年計劃」)下,政府每年會鞏固250幅須優先處理的政府人造斜坡,並會對300幅須優先處理的私人人造斜坡進行安全篩選研究。在2005年年度,上述的目標已完全達到。截至2005年,在上述計劃下已有1,510幅政府人造斜坡完成鞏固工程(即目標之60%以上)及2,210幅私人斜坡完成安全篩選研究(即目標之73%以上),進度超過預期目標。其餘「十年計劃」下須優先處理的人造斜坡將會由現在至2010年3月間,依序完成所需工作。



二○○六年六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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