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機場核心計劃的開支及索償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

關於機場核心計劃10個工程項目的開支及索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截至上月底:

(一) 每個工程項目的開支總額及與原本核准預算開支的差距;及

(二) 政府當局、機場管理局及地鐵有限公司分別接獲的有關索償個案數目及款額,並請按個案是否已獲解決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

主席女士 :

(一)   機場核心計劃(核心計劃)下的所有政府工程截至2005年底的開支總額,以淨額基準計算(即減去機場鐵路工程及機場工程可獲付還的費用)為480.04億元,較公布的496.08億元預算開支少16.04億元。所有撥款及開支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核心計劃下的政府工程並無超出開支預算。

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在新機場工程方面,截至2005年底一共動用了493.25億元,較公布的497.87億元預算開支少4.62億元,並無超出開支預算。

地下鐵路有限公司在機場鐵路工程方面,截至2005年底動用了334.77億元,較公布的340億元預算開支少5.23億元,並無超出開支預算。

(二) 核心計劃下的所有政府工程共接到6,148宗就其批出的建造工程合約而提出的索償個案。所有個案均已獲得解決,索償協議總額為21.50億元。這筆費用已包括在上述政府工程480.04億元開支總額內。

機管局共接到12,120宗就其批出的建造工程合約而提出的索償個案。所有個案已獲得解決,索償協議總額為56.22億元。這筆費用已包括在上述新機場工程493.25億元開支總額內,在2003/04年度之後亦再沒有額外開支。

地下鐵路有限公司共接到8,687宗就其批出的建造工程合約而提出的索償個案。所有個案均已獲得解決,索償協議總額為33.99億元。這筆費用已包括在上述機場鐵路工程334.77億元開支總額內。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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