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商討訂定新供水協議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華明議員的提問所作的口頭答覆:


問題 :

政府現正與廣東省當局商討訂定新供水協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粵港雙方是不是已達成初步協議;若是,請詳細說明商討的進度和過程,以及協議的內容;若不是,預期何時可達成協議;

(二) 會不會在簽訂新供水協議前諮詢本會,以及新供水協議會否涉及立法和向本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的需要;及


(三) 鑒於近期松花江和廣東北江先後發生化合物污染事件,而珠三角地區亦遇到特大鹹潮,當局有沒有與廣東省當局商討制訂應變措施,以應付因東江受到各類污染而影響向本港輸水的情況,並在新供水協議中訂定相關條文;若有商討,有關措施的詳情;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覆 :

主席女士 :

水資源對人類的生存有直接及重大的影響。多年以來全世界都面臨水資源逐漸減少的現象,以至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隨著工業及經濟的發展,不單止用水量增加,而潔淨可飲用的水亦因江河的污染而不斷減少。香港政府自六十年代起已得到廣東省的同意,長期供水與香港,並定期按需要與粵方商討供水安排及簽訂相關協議,包括水價、水量及質量控制的問題。根據香港政府與廣東省當局之間的現行協議*,東江水的長期供應已得到保證,惟雙方須定期協商以制定可接受的供水量和水價。兩地現正努力爭取在短期內落實新供水安排各項具體細節。

我們要在與粵方達成協議之後,再向立法會匯報有關細節。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正與粵方商討供水安排及相關協議,內容包括水價、水量及質量控制,但當中並不涉及立法事宜。而有關購買東江水的支出屬水務署的經常性開支,每年均臚列於經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內。

自從東深供水密封輸水管道於2003年6月啓用後,輸港東江水水質在各方面都有顯著改善。為進一步增強合作和協調,我們與廣東省當局已設立緊急通報機制,透過電話及傳真就可能影響東江水水質的重大事故盡早通知對方,以便即時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和相應行動,確保供水安全。

另外,水務署亦已制定一系列的應變措施,以應付東江水水質變差的情況,主要措施包括:-

1. 在木湖抽水站若發現現在接收的東江水水質變差,便立即提昇各項監控水質的措施。

2. 如有需要,會在木湖抽水站排放所有接收的東江水。

3. 與粵方保持聯絡,減少或暫停東江水輸港,並向粵方索取水質變差的詳細資料以便制定下一步的應變行動。

4. 將供應本港各濾水廠的原水改由本地水源供給。


* 現行協議包括1989年供水協議和1998年貸款協議。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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