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修訂《建造業工人註冊(費用)規例》決議案致辭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決議案修訂《建造業工人註冊(費用)規例》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通過載於議程上的決議案。

決議案的目的是修訂於今年十月十九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建造業工人註冊(費用)規例》。

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計劃在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為建造業工人進行註冊。在註冊開始前,管理局有需要按《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第63條藉規例訂明關於註冊的各項收費和其他的相關安排。在考慮到立法會法律事務部對本規例所提的意見後,現建議對規例內的以下條文作出修訂以改善有關條文。

就第9 和 10 條訂明的費用寬免的計算方法,我們建議作出相同的修訂,令有關的計算方法適用於申請人「同時」提出兩項或以上申請的情況,以避免申請人在同一日內不同時間提出數項申請時,難於釐定應收取的費用。

為令第9(2)(b)和10(2)(b)條訂明的收費方法的適用情況更加明確,建議對這兩段的首句作出修改。

為方便使用者理解在第11(1)(b) 和(8)(b)條,以及第13(1)(b)和(2)條中所提述的日期即為註冊的屆滿日期,建議在述及這些日期之前加入「屆滿」兩字。

我謹此動議通過決議案,多謝主席女士。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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