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建築署未來的發展

以下是工務局局長李承仕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國強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政府於去年4月委聘顧問進行一項為期6個月的研究,以協助政府檢討建築署的架構及管理,以及其設計、招標及監工等運作模式和流程;此外,當局宣布會把大部份政府建築物的設計、施工及監管等工作外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顧問研究所提出的建議為何;

(二) 建築署的工程設計工作現時的外判百分比與新安排下的目標百分比如何比較;

(三) 建築署在增加外判後,各工作類別(包括:管理、設計、招標、地盤監督及文書)的人手需求與現有人手的如何比較;及

(四) 建築署外判工作的程序會否改變?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委聘顧問的研究確認建築署的成就及重要功能,並就建築署未來的發展,提出一系列的建議。基於該等建議,政府決定建築署將會肩負下列策略性職能:

(i) 建築署將會在公共建築的發展及維修事務方面,加強本身作為政府專業顧問的角色;

(ii) 建築署會擴展本身的職能,與建造業共同改善公共建築物的設計及維修,並致力提高建築、工地管理和工地安全的水平。建築署會致力領導本港建造業提升整體質素及水平;以及

(iii) 建築署會在興建和維修公共建築物方面,集中處理項目管理和監管的工作。此舉可使署方更專注於策略性事務,以及提升相關行業的整體專業水平。

這個決定配合政府透過加強公營與私營機構合作從而改善服務及提高公營機構生產力的政策目標,同時,亦大大有助本地建造業的進一步發展。為使建築署能負起新的策略性角色,現時由該署負責的建築工作及維修工程,大部分會交由具備所需專才和能夠勝任的私營機構承辦。

(二) 現時,建築署約有三成半的設計合約外判予私人顧問。在新的運作模式下,建築署將會逐步增加新工程的外判,以期達致有九成工作外判的目標。建築署將會負責餘下的一成工程,以應付緊急項目,保留專才及培訓員工。此外,建築署亦會把維修工程外判或下放,數量可高達八成甚至全部。

(三) 在新的運作模式下,建築署將會詳細分析每一個職系受影響的情況及應付方法。此外,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各有關方面(例如受影響職系的首長和部門主管),以便共同商討與人手安排有關的各項事宜,例如員工的再培訓及再調配安排。政府會廣泛徵詢員工對上述事宜的意見,並且已承諾不會因為推行這次外判計劃而強迫遣散員工。

(四) 建築署會繼續檢討現時的外判程序,進一步加強效率。同時建築署將會參考建造業檢討委員會報告書內所提出的有關建議作出檢討,及改善顧問公司遴選機制。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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