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劉秀成議員就『立法會八題:土地業權條例草案』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劉秀成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2002年提交《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時沒有建議在擬議的業權註冊制度下為土地界線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證,並表示會在適當時候重新研究此事。該條例草案已於2004年7月獲本會通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在短期內展開上述研究;若有,計劃的詳情,包括展開日期;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會否考慮邀請相關的專業學會或團體合作進行上述研究;若會,具體的合作模式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會否一併研究賦予由認可土地測量師按相關的專業守則測繪的土地界線圖法定地位,並在《土地註冊條例》增訂有關條文;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三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 政府於2002年向立法會提交《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時,已清楚表明不會提供任何形式的地界保證。基於香港測量土地界線的歷史和實況,保證土地界線會引發複雜的糾紛。

立法會在2004年通過《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時,對於政府上述的立場並無異議。而法案委員會在審議條例草案過程與相關專業團體討論時,香港測量師學會亦表達明白當局若要提供土地界線保證所可能遇到的困難。附件節錄2004年6月24日《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委員會的報告第114、115及116段,政府的考慮沒有改變,因此不會重新研究此課題。

(三) 根據《土地業權條例》第94條的規定,地政總署署長可接受由認可土地測量師按照《土地測量條例》所訂定的「實務守則」而擬備的土地界線圖,作為釐定有關地段界線之用。地政總署署長可在有關地段業權人同意下,在土地註冊處註冊該圖則。透過此程序,由認可土地測量師擬備的土地界線圖在法律上可獲得承認。政府計劃將有關條文在《土地業權條例》實施之日起同時生效,但只會適用於根據《土地業權條例》已註冊的土地。

不過政府承諾會提交適當的立法修訂,引入類似的條文,以應用於尚未根據《土地業權條例》註冊的土地。

當局現正檢討《土地業權條例》,以便完善該條例,以期將該條例盡快生效。我們會在提出立法修訂時,一併處理上述的事項。

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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