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就『立法會十八題:回收舊衣物鐵籠』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市民投訴,指不少回收舊衣物的鐵籠被人非法放置在公共地方,對社區環境生構成威脅。他們亦表示,現時地政總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該等鐵籠張貼告示並在3天後沒收有關鐵籠。但該等鐵籠的擁有人往往在地政總署採取沒收行動前已把鐵籠遷往其他地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接獲關於非法放置上述鐵籠的投訴個案數目、被沒收的鐵籠數目及其所在地區;

(二)現時有否措施防止在公共地方非法放置回收舊衣物鐵籠的活動蔓延;若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地政總署會否考慮和食物環境生署加強合作,由後者負責沒收在公共地方非法放置的回收舊衣物鐵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在2003及2004年,地政總署共收到26宗有關回收舊衣活動的投訴。在2005年,投訴數目增加至2598宗,地政總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的規定,在2551個鐵籠上張貼告示,警告物主在24小時內將鐵籠移走,否則會將鐵籠充公。由於大部分的回收鐵籠於告示限期屆滿前已被移走,因此,只有657個回收鐵籠被充公。2005年收到的分區投訴數字表列於附件。

(二)為了解決隨處擺放鐵籠對環境生的影響,地政總署已推行「指定地點擺放舊衣回收鐵籠計劃」,藉此騰出人手加強取締非法擺放於路旁的回收鐵籠。按上述計劃,地政總署只會接受和批准非牟利或慈善團體的申請。市民若懷疑有人利用欺詐手段,以回收舊衣賺取金錢,可向警方舉報。警方會因應個案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涉及刑事成分,然後採取適當的行動。此外,為有效執行該計劃,各分區地政處已加強巡察區內黑點,及向違規或非法回收鐵籠採取管制行動。

(三)針對違規或非法擺放回收鐵籠的活動,地政總署現已經常與食物環境生署、警務處、民政事務總署等採取聯合行動打擊此類活動。政府並已成立跨部門小組研究怎樣徹底解決擺放在路邊的舊衣回收鐵籠和鐵籠所衍生的環境生及阻街問題。

2006年5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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