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就『立法會二題:工廠大廈單位空置及濫用的問題』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八日)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有關工廠大廈單位空置及濫用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分別屬於政府及私人的工廠大廈單位數目及面積,以及有關單位在過去兩年的使用率和被用作居住用途的個案數目;

(二) 有沒有評估《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實施後,能不能改善本港工廠大廈的空置情況;若有,結果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 有沒有研究如何改善工廠大廈單位的空置及濫用情況,以及有沒有探討放寬工廠大廈的用途,包括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內「工廠」的定義和進一步放寬城市規劃委員會所定的工業樓宇准許用途的範圍;若有,結果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三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 現時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轄下十個工廠大廈,撇除即將清拆而已停止租出的舊型工廠大廈,共有八千二百多個單位,室內總樓面面積為二十多萬平方米。過去兩年的使用率均達百分之九十七,並沒有發現單位用作居住用途的個案。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截至二○○五年底,私人工廠大廈樓面面積共有一千七百四十六萬八千多平方米,使用率達九成以上。

過去兩年,地政總署發現該等工廠大廈有五十七個單位被用作居住用途。

(二) 政府在二○○四年進行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稱《安排》)第一階段對香港經濟影響的研究,並在二○○五年四月向立法會匯報了研究結果。研究結果顯示有百分之四受訪問公司表示增加了與營運有關的樓宇使用面積,而有百分之五表示會在二○○五年增加有關的使用樓宇面積。政府現正進行另一個《安排》類似的研究,我們會在二○○七年向立法會匯報研究結果。

(三) 隨本港工業結構的轉型,工業活動已從以製造和生產為主導,改為以管理/服務及資訊為主導的多元化發展。為配合有關發展,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於過去十年間曾推行多種措施,去迎合這轉型。

這包括擴大「工業用途」的定義,容許物品的製造、更改、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改裝以供出售、搗碎或拆除、進行物料的改變、貯存/裝卸及搬運貨物、及進行與上述工序有關的訓練、研究、設計與發展、品質管制及包裝。

至於「工業」地帶內所准許的用途,現已包括「與工業用途有關的辦公室」、「資訊科技及電訊業」、「研究所及設計及發展中心」等與工業相關的用途。

此外,城規會亦引入「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容許非污染工業、一般辦公室和商業用途,增加使用工業用地的彈性。自二○○一年起,共有二百四十六公頃及原先劃為「工業」地帶的土地被改劃為其他用途,包括「商貿」、「住宅」、「綜合發展區」及「商業」地帶。

規劃署會繼續監察工業用地的供求及工業樓宇的使用情況,於有需要時在土地用途規劃上作出配合。

地政總署亦同時作出相應配合,容許地契規定作工業用途的樓宇的用者,申請短期豁免以作其他合適用途。一般申請大概只需三至五個月,完成處理程序。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目的是保障在工廠及工業經營內工作的僱員的職業安全和健康,而不是規範工廠大廈單位的土地使用條件。是否放寬工廠大廈單位的土地使用條件,以便作其他用途,並非該條例的涵蓋範圍。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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