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於立法會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休會辯論清拆天星碼頭及鐘樓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很多謝議員今日踴躍發言。在這裏就一個本來議程沒有預備的一個議案,就現時最新的發展,發表你們的意見,以及我在這裏可以有機會作出回應。   

首先,我要交代一下議員剛才問我的問題。有兩位議員提到,為何他們今早和我開會時,我承諾會在兩個小時後就他們的提議作出回覆,而我並未能履行有關承諾呢?我想在這裏澄清,在我和有關議員們今早的會議結束前,我說我會對議員的提議作出回覆,並將有關回覆通知李永達議員,以便轉達。大家都明白,我不可能逐一打電話通知議員,而我亦未能在這個臨時加入的議案進行辯論前到來(就此我已向主席解釋過原因),但最終我是打了電話給李永達議員,交代了事件。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要澄清的,是我們就搬遷和清拆天星碼頭一事上,是有諮詢的,不是假諮詢。當然不同議員有不同演繹,但亦有議員替我們講一些公道說話,就是我們當時是有諮詢的。我也接受時移勢易,情況有變,但大家要記住當時我們完成諮詢後,便要作出決定。我在不同場合說過很多次,搬遷天星碼頭不是一個單一的工程,而是整個中環填海工程的一部分,每項工程是一環扣一環,是有連續性的。一九八○年代香港政府為了解決交通問題,便展開了整體的規劃,包括東區走廊,林士街天橋等等。我想在座各位都記得很清楚,當時英皇道的交通如何擠塞的,我們如何期望早些有東區走廊,不過填海工程,以及這種工程是花時間做,所以要分開幾段時間做,年期是很長的,十幾二十年做,我們現時說的就是中間的一段,中間這一段多災多難,經過填海又擱下一段時間,經過法律程序,法律程序之後,我們又重新整頓,再次將工程上馬。所以我們不可以忽略這些歷史上因素,不可以說我們當時做的諮詢,沒有考慮這連貫性的問題。而且我在不同的場合都說過,我們不可以單一看路上面P2的那一條路,P2的那一條路很多人說你可建在這裏,可建在那裏,當然你有不同的考慮,但其他的他們沒有看,這樣事我都解釋過很多次,在此不贅。總之,我們做諮詢是有誠意的,而且我們要明白,政府有很多決定是一刀切的,不可以像挑選東西購物般,這樣東西要這個組合,中間那樣要另外一個組合,後面要另一個組合。譬如你買一件東西,中間和尾部的組合是不同的。有些東西我們是有取捨的,我們在取捨的時候要考慮對不同的人,對不同的持分者,有不同的考慮。政府在這方面當然盡量持平,正如剛才有議員說過,一定要看平衡點放在那裏。所以政府不是那麼輕易決定做這些,不做那些,我們是要考慮很多因素的。所以在這裏,我想大家對於我們的說法,都不是會說很反對的。其實現時的焦點在那裏呢,其實大家在不同的場合都說,我們大家都知道,包括政府在內,市民的訴求是甚麼,我們都是盡量回應市民的訴求,但我們所採取的方案,是有些少不同,這是程度的問題,當然是因為受到我剛才所說的不同因素影響。現時歸納起來,其實有兩個方案,一個就是好像有些議員,不是所有議員,說要原址保留。另一個是接受我們提出的方案,就是把這個鐘樓如何可以在其他地方重建。政府已解釋了很多次,因為有很多技術和其他的問題,所以不可以在這裏原址保留。而第二個方案,我們在不同場合與議員是有共識的,這方面我們是準備這樣做。我們也說過,規劃署正進行這方面的工作,而我們現時正持分者始對話,看一看在我們將來的填海區這麼大幅的土地上,有那處地方可以考慮給我們把它重置。而為了準備這次重置,我們做了前期準備工作,包括我們用激光等最新技術,把現時鐘樓的大小尺寸等各方面的重要資料保存下來,然後,將來我們可以按照這個方式,同樣方式來重建。

說到這裏,我也想回應余若薇議員所提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對那個鐘我們會不會有所破壞。其實,或者各位都可以看到,那個鐘面在昨天已經被除下,拆卸這個鐘,是因為這個鐘本身的組件並不是政府擅自移走的,這是天星小輪公司的財物,由他們拆卸,他們會運走,將來放在新碼頭向公眾展覽。或者,他們有另一個提議,若果不是這樣的話,或者把它放在政府其中一個博物館讓人參觀。這些其他可能性,我們會看一看如何去做。

至於保存集體記憶這個問題,我們會盡量找方法去研究如何保存這些集體記憶。究竟我們現時的方案是否最完善的呢?我想有很多細節當然有考慮的餘地。但今早有建議要把鐘樓在原址保留,這是不可行的。其實有幾樣很簡單、很基本的原因,我想現在要提出來讓大家知道。第一,這個鐘樓本身不是在陸地上,是在海上的;而且鐘樓本身並不是由直達海底的支柱豎的,鐘樓是建在現時的平台上,所以如果拆了平台,鐘樓就會倒下來。如果要把鐘樓保留下來,就要把鐘樓下面的平台想方法去堅固它、穩定它。有議員說把這個穩定下來然後搬遷,外國有這方面的科技,但可以搬去何處呢?在中環沒有地方可以給你搬去的。今早又有議員提出可以搬去西九等地方。問題是,你如何把它搬上躉船?這些問題我今早提出來,下午開會時,我與同事就這些比較技術上的考慮問過清楚,得到的結論就是如果說可以做得到的話,其實就是誤導,我們自己也不可以說這些是真正在現時有限的情況下,有限的時間下我們可以做得到的。

今日我想透過會議廳的發言向市民發出訊息,其實我們與所有市民一樣珍惜保存文物。我們要明白,剛才有些議員發言說,政府沒有保存過任何文物建築。我想這是不公道的說法。剛好這個星期,就在數天前,我們的「甘棠第」就是一項保存,我們在新界有許多書室等也是另類的保存,其他有許多也有相類似的例子,我們有法定的程序,有各種不同的準則讓我們依去做,所以不要說我們香港不會保留任何文物;而且,我們不會忽視歷史的重要性。關於天星鐘樓這個問題,剛才已有議員說過了,五十年左右,究竟是不是(文物)?這要留給專家去看了,專家上次看過後,當時他們的決定,認為未必是(文物),當然啦,現時的主席說,有機會或者可以再考慮過,這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但不可以說我們沒有考慮。

主席,我透過這個會議再次說明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我們完全明白、接受社會人士對於舊天星碼頭作為集體回憶的訴求。我們過去一直以來均與議員在這個會議廳裏經過不同的會議程序就這個問題有過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而且我們也有一個方案,雖然這個方案不是所有議員都贊同,但這是我們經過同議員大家商討之後得出的其中一個方案。政府方面,我剛才已解釋過,我們決定用這個方案來對於這個訴求來作出正面和積極的回應。

我們會繼續與不同的持分者在將來填海的土地上找尋一個適當的地點,考慮不同的方案來重建天星鐘樓。當然,說到與市民溝通、接觸,我總不能與每一位市民直接對話,而各位議員其實是市民的代表,很多時候在本會議廳你們都是代表市民說話,我也希望你們積極發揮你們作為橋樑的作用,是雙向的橋樑,你們是代表市民向我們進言。

多謝主席。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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