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就『立法會十四題:小型屋宇申請的處理』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五月四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地政總署處理興建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的申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處理這類申請平均需時多久;

(二) 過去三年,當局每年完成處理的申請數目,並按處理該等申請需時多少年列出分項數字,以及部分個案需時較久的原因;

(三) 現時各分區地政處負責處理這類申請的人手編制分別為何;及

(四) 有關地政處的員工有否向當局投訴或反映處理這類申請的人手不足,以及當局有否檢討人手是否足夠?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四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由於過往小型屋宇申請眾多,申請人須輪候一段時間,其申請才可獲得處理。輪候時間約一至三年不等,視乎該區的申請數目多寡而定。而正式審批申請的時間,亦視乎個別個案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需時大約一年完成,複雜的個案則需較長的時間。

(二) 在過去三年,地政總署每年處理的申請如下:

2002年     2 130宗

2003年     2 132宗

2004年     2 178宗

地政總署並無統計處理該等申請需時多少年的分項數字。

  部分個案需要較長時間處理,主要因為遇到較為複雜的情況,例如涉及緊急車輛通道的問題、出現渠務、土力方面等技術問題、申請人的原居村民身分資料不足,或是申請受到他人反對等等。在該等情況下,申請人需要時間研究或徵詢專業意見以解決所涉及的問題,而分區地政處亦須聯絡各有關政府部門協調解決問題。

(三) 人手的編配主要是按各分區地政處處理的小型屋宇申請多寡而定,有關的人手編制如下表所示:

分區地政處     處理小型屋宇申請的職員人數

─────     ─────────────

離島              9

北區             14

西貢             10

沙田             10

大埔             24.5

荃灣葵青            4

屯門              5.5

元朗             28

(四) 地政總署曾收到有關員工提出增加人手的要求,而該署亦不時檢討負責處理小型屋宇的人手編配。鑒於資源有限,該署須妥善分配資源予署內各個範疇的工作,因此,該署暫時未有考慮增加處理小型屋宇申請的人手。不過,地政總署正與新界鄉議局檢討精簡處理小型屋宇申請程序,以期縮短輪候及審批時間。

二○○五年五月四日(星期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