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就『立法會第三題:保護山脊線及維多利亞港的景觀』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口頭答覆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一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口頭答覆:

問題:

  關於保護山脊線及維多利亞港的景觀,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將於何時公布規劃署在數月前就維港沿岸地區的建築物高度限制進行諮詢的結果,以及會不會透過立法方式實施諮詢所得的高度限制;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 當局是同時就所有選定地區的建築物高度限制進行諮詢,還是就個別選定地區設有不同諮詢期;若採用後一種方式進行諮詢,原因及理據是甚麼;及

(三) 對於土地契約內沒有包括建築物高度限制的地段,當局有沒有採取補救措施,限制正在及將會在有關地段興建的建築物高度,以免它們破壞鄰近山脊線的景觀;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三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陳議員問及規劃署數月前進行的諮詢,據我所了解應是指規劃署為落實「香港城市設計指引」,在今年五月至七月就觀塘及九龍灣商貿區建築物高度限制進行公眾諮詢,同時亦就這兩區的建築物高度訂出臨時管制。大部分在諮詢過程中收到的公眾意見,都支持在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內訂定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保存山脊線景觀及改善商貿區的面貌。公眾諮詢的結果已於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匯報。在該會議上,城規會同意把擬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收納於觀塘南和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相應修訂將連同公眾諮詢報告,於二零零五年初公布。

  我們於二零零零年在諮詢「香港城市設計指引」研究的過程中,曾探討是否應該透過立法的方式實施保護山脊線及維港景觀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當時大部份被諮詢的人士都同意,一個比立法更直接和較有彈性的方式,是把有關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納入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內,因為公眾可以透過《城市規劃條例》參與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擬備和修訂過程。有關上述研究,立法會的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亦曾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的會議上作出討論,並同意透過分區計劃大綱圖加入建築物高度限制。

(二) 就問題的第二部分,由於每區的土地面積、歷史、地理環境、經濟發展情況和特性有別,因此規劃署就個別選定地區的建築物高度限制進行諮詢。為了落實「香港城市設計指引」中有關建築物高度限制的建議,規劃署選擇了觀塘及九龍灣商貿區作為試點,因為這兩區鄰近海旁,並正逐漸轉變成為以商貿發展為主導的地區,因此需要更新規劃大綱,包括建築物高度管制,作為區內轉型的指引。規劃署下一步將會檢討德(南)及德(北)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有關的高度限制。

(三) 就問題的第三部分,即使土地契約內沒有建築物高度限制,擬議發展仍須符合有關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的高度限制及《建築物條例》的有關規定。規劃署會經常檢討分區計劃大綱圖,以便決定是否需要加入有關的建築物高度限制。

  在面臨維港兩岸的21張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其中15張,經已納入了建築物高度限制。城規會亦已同意在適當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加上高度限制,保護山脊線及維港景觀。規劃署現已訂立優先次序,先處理九龍灣商業區及觀塘商業區。而有關在啟德(南)及啟德(北)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高度限制,亦已在「啟德規劃檢討研究」內開展了。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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