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宣布收回位於大角咀及深水有關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市建局)進行兩項重建計劃

  地政總署今日(三月七日)宣布收回位於大角咀及深水有關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市建局)進行兩項重建計劃。

  該兩個項目已納入市建局二○○二至○三年度首份業務計劃內,並有助更新有關的舊區,以及改善區內居民的生活質素。

  在大角咀的重建計劃中,需要回收的私人土地權益共六十五個,分別位於櫻桃街、海景街、振榮街及大角咀道;至於深水項目則有二十個,分別位於福榮街、福華街和九江街。有關土地均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

  受影響的土地權益會於收地公告刊憲三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業權的詳情今日刊載於政府憲報。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權人除獲得法定補償外,還可按情況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至於合資格的商戶則可選擇特惠津貼,以代替因商業損失或受滋擾而作出的法定補償申索。

  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市建局的安置安排,或選擇該局的特惠現金津貼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關的安置單位則由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或市建局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後,政府會把該兩幅位於大角咀和深水,面積分別為四千四百二十六平方米和一千三百一十五平方米的土地,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進行重建。

  兩項重建計劃均有助改善有關地區的整體環境。大角咀的地段主要作商業/住宅發展,並會提供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當中包括一間設有一百個宿位的安老院;至於深水項目則主要作商業/住宅發展,並會提供公眾休憩用地。

二○○三年三月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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