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已委任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行政長官已委任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楊汝萬教授再獲委任為該委員會主席。委員會本屆共有十一位新委任的成員,包括:趙麗霞博士、劉志宏博士、李頌熹、廖柏偉教授、馬豪輝、蘇振顯、黃澤恩博士、王麗珍、黃永灝、王于漸教授和葉嘉安教授。

續任的十位委員包括:陳弘志、林和起、李澤鉅、謝偉銓、葉祖達、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屋宇署署長、地政總署署長、規劃署署長以及政府經濟顧問。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甲) 檢討公營及私營機構之土地需求,以及土地之供求和使用情況。

(乙) 按照(甲)項,考慮土地發展計劃是否足夠。

(丙) 監察及評估有關規劃,土地和樓宇事項之政策與程序。

(丁) 就以上(甲),(乙)及(丙)三項涉及之事項向政府提供意見。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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