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就高等法院對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的暫緩令申請作出裁決後在中區政府合署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就高等法院對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的暫緩令申請作出裁決後,今(十月六日)午在中區政府合署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法庭作出裁決後,政府會否即時復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得悉法庭的裁決,我們自當遵守法庭的裁決,但我們會考慮其他的發展,第一,我們已說過,我們正進行研究,看看我們現時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是否符合較早前法庭在司法覆核所作出的三個條件,這工作現正進行中,我們會完成這工作;第二,我們考慮到明年還有一個司法覆核,就我們現在的填海工程有個法律程序要繼續進行。所以,我希望明天可向行政會議匯報,然後作出最妥善的安排。

記者:這是否表示有機會停止工程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在這方面沒有任何取態、沒有任何定。我們會考慮所有有關的因素,然後希望能夠作出最好,能夠為大家接受的方案。

記者:這是否代表中環填海工程是停工還是復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現時不應該揣測。法庭已經判了容許我們復工。但我剛才解釋過,我們需要考慮其他因素。我們會就這些因素,分析過後然後定怎樣是最好的方式進行。

記者:最快何時會有決定?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會盡快。

記者:是否會不復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不復工是假設性問題。我剛才說得很清楚,我們會看看那個是最好的方案去做。

記者:意思是否要等終審法院有終極判決後才復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不是,我並沒有這樣說過。我重申一次,我們需要考慮很多因素,當我們考慮完畢,我會向行政會議匯報,我希望之後我們會有一個方案,作出最好的安排。

記者:停工是否會有損失?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現在不涉及損失的問題,因為我們並不是將合約取消。

記者:是不是擔心日後終審法院判你們敗訴,或司法覆核敗訴要將海港還原,所以有所顧忌,不繼續工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其實我們在法庭上說得很清楚,我們現在所作的工程對海港不會造成任何不可恢復的破壞,譬如我們說挖淤泥,我們是將淤泥挖走,然後將碎石填回海床,所以對海床本身並沒有影響;我們只是將淤泥挖走,用碎石來填回海床。

記者:你是否擔心市民真的上街抗議?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想市民都應該明白,在香港大家都尊重法治,大家以法治為本。我們現在有一個法律的決定,如果法庭有判決,大家都應該尊重法庭的判決。

記者:你是否認為繼續工程是用納稅人的錢賭一舖,因為如果輸了官司,便要進行挖掘工程,是否浪費公帑?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你要聽清楚,我們所講是的工程是挖淤泥,挖完淤泥再倒進沙石,對海床沒有影響,所以不用再浪費任何金錢用以進行挖掘工程。

記者:法庭已有判決,你是否認為市民上街是不尊重法治?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並沒有這樣說,我是說要尊重法庭的判決。

記者:如果他們繼續上街,反對填海呢?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他們是表達自己的看法,發表自己意見的方式。

記者:政府究竟明日會否復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明日肯定不會復工。

記者:較早時候政府表示停工的話,擔心每日要賠償一百萬元,但現在則表示有多種因素要考慮而暫時不復工,會否擔心這段時間的損失?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是會有損失的。我剛才已表示過,我們要考慮如工序方面等都是我們考慮之列,現時未有考慮的結果,大家不要揣測政府究竟會進行或不進行工程等,我現在只是表示我們會慎重考慮。

記者:是否要待行政會議作最後決定?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剛才表示過,我們是要去行政會議匯報。

記者:誰做最後決定?何時做最後決定?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這個我們會有交代。

記者:考慮因素包括甚麼?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剛才講過,我們正在做報告,要考慮那三個因素,又要考慮明年初有司法覆核的程序,這些都是我們要考慮的。

記者:會否考慮市民的取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想在香港這個形勢,市民所有意見我們都好慎重考慮。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二○○三年十月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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