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動議辯論:市區重建項目(只有中文)


  以下為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市區重建項目」動議辯論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就市區重建局(簡稱市建局)是否願意採納和落實政府就市區重建所作出的承諾,社會上表達了一些關注,議員今日亦在此表達一些關注。我很高興可以藉著今日這個合時的辯論,釐清我們在這方面的立場。

  政府的收地特惠補償方案,曾在這個議事堂內外引起廣泛的討論。其間,部分議員和舊區居民曾向我們提出不少建議。經過慎重考慮後,我們認為可以接受其中一些建議。

  當時,我們同意在市建局正式成立後,向市建局提出這些建議。我們並於二○○一年三月八日致函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秘書,把我們同意在市建局成立時向該局提出的建議,告知各位議員。

  在二○○一年四月三日,我們把政府的整套建議和其他背景資料,一併送交當時的土發公司主席,亦即現時的市建局主席。市建局隨後於二○○一年五月一日成立。

  我相信無需再重複函件內七項承諾,相信大家對這七項承諾很熟識,馮檢基議員的專欄亦經常提醒大家這七項承諾的內容。

  我希望強調一點,市建局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該局的政策,應由其董事會制定。我相信各位議員在通過市建局的主體法例時,亦深入了解市建局的權責和所有制衡機制。我知道市建局正忙於制定其整體政策,包括物業收購政策,以及租戶的安置安排。市建局並已就以上七項建議的其中數項作出決定,包括以七年樓齡為基礎,計算給予住宅物業業主的自置居所津貼,並向業主提供額外津貼,用以支付搬遷費用和重置物業的相關開支;以及把二十五個土發公司尚未完成的項目,納入其首份五年業務綱領草案內。市建局亦正在研究和考慮餘下的建議。

  我們認為這七項建議都是合理和可行的,而我亦可以重申市建局至今亦未有制定任何違反這七項建議的政策。我們跟各位議員和舊區居民一樣,都認為市區重建刻不容緩,但市建局的主要管理層剛上任,我們應該給予市建局所需的自由度,作出適當的準備工作,以推行市區重建。我相信市建局會盡其所能達到政府定下的市區重建目標。我們會密切監察有關發展。

  我們於去年十一月底,收到市建局為進行數項「前期項目」而提交的申請。經過第一時間的分析和處理後,我們把市建局的申請送交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而財政司司長亦已第一時間批准有關申請,故此,市建局可以隨時開始進行這些項目,這項批准確與今日的辯論無關。與此同時,市建局正在密鑼緊鼓擬備其首份五年業務綱領和週年業務計劃,以呈交財政司司長審批。我可以向各位議員保證,政府會在市建局推展其工作的過程中,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並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其業務綱領和業務計劃草案後,盡快處理。我希望各位議員亦會提供適當的協助,同心同力,令市區重建可以有理想的進展。

  最後,我希望借此機會多謝規劃地政局副局長余志穩,他在市建局成立的工作上確實作出莫大貢獻。

  多謝主席。

二○○二年一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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