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十四題:私人發展計劃的行人通道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有私人發展商在新界鄉郊地區進行地產發展時,把在有關土地上多年來供附近居民使用的行人通道封閉,該等居民因而無法出入其居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當局接獲多少宗關於土地發展計劃影響居民出入的投訴,以及每宗投訴經當局處理後的結果為何;

(二) 當局在審批新界鄉郊土地的發展計劃時,有否考慮附近居民的出入通道問題,以及有關發展計劃對他們的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影響;及

(三) 當局以何準則審批新界鄉郊土地的發展計劃?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過去三年,我們一共接獲五宗有關土地發展計劃影響附近居民出入的投訴。在接獲投訴後,有關分區地政處會加以調解,協助有關發展商或土地承批人和受影響的居民解決問題。在地政處協調下,這些問題都得到解決,有關方面會為受影響居民提供行人通道或另外安排出入通道。

(二) 地政處明白有需要確保土地發展計劃不會對附近居民帶來負面影響。如果發展計劃可能影響現有通道,當局會要求發展商或土地承批人為受影響居民另外安排出入通道。在批准進行新界鄉郊地區土地發展計劃之前,當局會在有關鄉村張貼通告,通知當地居民,並將通告副本送交村代表及鄉事委員會。透過這些安排,當地居民可以知道有關發展計劃,並提出意見或反對。地政處在審批發展計劃時,會考慮居民的意見或反對,要求發展商或土地承批人研究採取適當措施,處理居民關注的問題。

(三) 與其他地區一樣,新界鄉郊的土地發展計劃必須符合有關規劃、建築物和批地的規定。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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