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問十五: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推廣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所作提問及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劉勵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曾承諾於一九九八年就更廣泛採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可行性和經濟效益進行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a) 該項研究現時的進展為何;

(b) 現時有何法例或守則規管商業樓宇採用該類空調系統;

(c) 有否統計採用該類空調系統的商業樓宇數目佔商業樓宇總數的百分比;及

(d) 有何措施推廣商業樓宇採用該類空調系統;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a) 機電工程署委聘的顧問已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五日展開初步研究,目的是找出在推廣區域性及全港性非住宅樓宇採用水冷式空調系統所牽涉的問題和限制。顧問更要訂定另一項更詳盡的研究的範圍,以探求解決這些問題和限制的最佳方法,使水冷式空調系統得以在東南九龍發展區和其他兩個選定區域採用。研究的進展令人滿意,最後報告可望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底前發表。

(b) 現時並無法例或守則規管個別商業樓宇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但《水務設施規例》第13(a)條授權水務署署長監管由政府喉管供水予空氣調節裝備使用。為了節約用水,水務署就空調系統使用由政府喉管供水所制定的政策,規定有關系統應以閉路冷卻方式操作,把耗水量減至最小。除非有絕對需要,蒸發水冷式系統甚少獲准使用。

(c) 對於目前有多少商業樓宇採用水冷式空調系統,我們並無預先準備好的統計數字,但相信為數不多。

(d) 我們尚未採取措施推廣商業樓宇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由機電工程署委託進行的研究,目的就是提供所需資料,讓我們以切實可行的方法推廣這類系統。

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星期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