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問十九:石油氣的士引擎規格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陸恭蕙議員所作提問及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劉勵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香港引進石油氣的士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a)  現時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中所使用從日本進口的石油氣的士是否符合香港的車輛引擎規格;

(b)  該等的士的引擎設計是否須經改裝過才符合香港的有關規格;若然,當局是否知悉:

(i)  該等引擎設計經改裝過的的士最早將於何時生產;及

(ii) 經改裝的的士預計售價為何;

(c)  對於不符合有關規格的石油氣的士,政府在發牌規定方面會採取何種措施;及

(d)  政府有否計劃在香港引進符合有關規格的二手石油氣的士?

答覆:

主席:

(a)  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中所使用的日本進口石油氣的士符合香港的車輛引擎規格。

(b)(i) 現時石油氣的士的引擎設計無須改裝。然而,由於香港的士業的慣常做法是在交更時加添燃料,我們建議對現有的石油氣的士的加氣接口配件作出輕微改動,這些改動可增進入氣操作的效率,並且更為安全。日本石油氣的士製造商已開始改裝設計工作,目標是在二零零零年年底之前推出新設計的石油氣的士。

(b)(ii)由於改動不大,我們預期石油氣的士車價不會因而大幅改變。

(c)  所有的士均須符合所有有關的法例規定,例如是否適宜在道路上行駛、安全標準及廢氣排放等方面的規定。我們會准許現有型號的新石油氣的士入口,直至改良的石油氣的士(即加氣接口配件作出改動)面世。

(d)  政府一貫做法是只准許新車登記為的士,從而在車輛設計、安全程度、維修標準及乘客舒適程度等各方面提高的士服務的質素。基於世界各地有多個新石油氣的士的供應商及當局於(c)項列出的過渡安排,我們認為現階段無需更改政府只准許新車登記為的士的一貫政策。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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