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本會察悉《市區重建局白紙條例草案》動議辯論

  以下為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劉勵超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本會察悉《市區重建局白紙條例草案》」動議辯論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想多謝梁智鴻議員提出這項動議,讓各位議員發表他們對市區重建這個對香港有深遠影響的問題的看法,特別是他們提出了許多怎樣實際執行市區重建工作的細節問題。他們的寶貴意見,有助我們把《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修訂得更為完善,以期在明年初正式提交本會審議。

  規劃環境地政局於本年十月二十二日以白紙條例草案的形式在憲報刊登了《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並於同日展開公眾諮詢。政府對香港市區重建的新理念,已詳列在《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諮詢文件中。在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早前的兩次會議及研究《市區重建局白紙條例草案》小組委員會的五次會議中,我的同事已就政府的各項建議向議員詳細闡釋。在此,我不打算重覆有關建議的所有細節。簡單來說,過往沿用的市區重建模式,比較重以新建築物來取代舊建築物,這方法至今已不合時宜,我相信不少議員會同意我們的看法。

  因此,我們須採用一套新的市區重建模式,規劃較大面積的地區進行重建和重修、設計更有效和環保的運輸和道路網絡、提供更多休憩用地和社區設施,以及充分利用使用率低的工業用地。我們正朝以上的方向,去制訂市區重建策略。建議中的二十年市區重建計劃,包括了主要集中於九個市區重建目標區內的二百個優先項目。

  同樣,我們亦需要一個有新法例支持的新機制和架構去推行新的重建模式, 所以我們是以一個市區重建局的法例取代土發公司這個法例。

  有議員批評,市建局權力過大,主要負責人的權力太集中。其實,在條例草案中,我們已提出一系列的措施來提高市建局的問責性。這些措施包括:立法會可以要求市建局主席和執行董事出席立法會會議,向議員解釋市建局的政策和報告運作情況;亦包括申訴專員可就市建局的行政運作進行調查;市建局董事會成員須申報利益,並紀錄在登記冊上供市民查閱。董事會的官方成員在市建局討論發展計劃有責任確保公眾利益得到保障,這一要求會在法例中列明。所以,我們相信上述措施已大大加強市建局高度問責性。

  至於有議員提到公眾參與市區重建策略的制訂,並提到法例中並無市區重建策略的詳細資料,我在這裏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其實已在上星期發表了一份市區重建策略研究的行政摘要,並將於下星期內上載互聯網。市民可在互聯網閱覽該摘要,此外,我們亦會在明年年初公布一份市區重建策略,供社會人士省覽。

  在個別重建項目方面,《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中有建議,讓公眾人士可就發展項目提出反對意見。現時《土地發展公司條例》並無這項安排。至於發展計劃方面,條例草案亦建議,與現時土發條例安排相同,公眾人士一樣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下的規定表達意見。此外,個別重建項目在規劃及實施時亦會適當地向公眾人士、區議會,以及有關地區團體和居民組織進行諮詢。我們亦會向市建局建議,成立地區性的社會服務隊,協助受影響人士了解和參與重建項目,增加與市建局的溝通。

  正如不少議員指出,市區重建並不只限於「破舊立新」。為了全面重建舊區,我們會實行三管齊下:就是重新發展殘破的樓宇、修葺缺乏保養的樓房,以及保存具有歷史、文化或建築特色的建築物。重建及維修應同步進行,以收相輔相成之效。至於議員關注的樓宇維修問題,我們會在明年公布一套法定的預防性樓宇維修計劃建議,諮詢公眾意見,當然亦包括立法會。我們將不會採用以往建議的「強制性樓宇檢驗計劃」「一刀切」的做法,新的安排會先由屋宇署進行初步的技術性勘察,才要求有問題樓宇的業主進行保養維修。除了維修樓宇外,保存具有歷史、文化及建築特色的建築物也是市區重建策略中重要的一環。我們會徇眾要求,對條例草案作出修訂,把保存有特色的建築物列為市建局的宗旨之一。

  不少議員都提及市區重建計劃必須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這種看法我們絕對同意。我們確認,任何受市區重建影響市民的合理權益,必須獲得保障。我們提出的市區重建計劃,旨在締造一個「三贏」的局面--無論是租戶,業主或整體社區,皆可從中受惠。

  首先,居住在殘舊樓宇的租戶將會得益。他們現時的居所非常擠迫,?舠〞 p亦甚為惡劣。重建和重修舊區,可真真正正地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市建局會貫徹執行安置所有受影響租戶的政策,確保沒有人會因為受重建計劃影響而無家可歸。在提供安置方面,我們與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的磋商,取得了良好的進展。我深信市建局將會獲得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的通力合作,確保受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能夠獲得妥善的安置。

  在安置方面,許多議員提出原居安置的建議。我們會盡量為受影響的租戶提供妥善安置。一般來說,當局會給租戶多於一個安置地區選擇。根據過往經驗,部分租戶或會選擇搬離原區,遷往其他家庭成員或親屬所居住的地區。在這方面,市建局會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若情況許可,市建局會在發展項目的鄰近地方興建安置單位,照顧有特別需要的人士,例如年老夫婦、單身老人及殘疾人士。從土地發展公司過往一些發展項目的經驗所得,設立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可以扮演一個中介角色,可有效地協助業主及租戶加深了解有關項目的詳情,從而減少對重建項目的誤會,我們會建議市建局繼續作出這種社區服務。

  第二,業主亦會從市區重建中受惠。很多舊區的業主,由於樓宇業權分散和缺乏資金,沒有能力組織起來自行重建,而私人發展商對參與重建這些舊區的興趣亦不大。市建局的出現,會為這些舊區業主帶來新機會:受重建計劃影響的自住業主,除了可得到法定的補償外,亦會根據前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七年四月通過的標準,獲發給一筆特惠津貼,讓他們購置同區內約十年樓齡,面積和原來物業相若的單位。

  在補償安排的建議方面,我們在進行諮詢時聽到很多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業主應獲發給一筆津貼足以讓他們購置同區內約五年樓齡的單位,但亦有人認為現時的「十年單位」原則已是相當合理。部分意見則希望政府檢討現時對商鋪業主和租戶的補償安排。我想指出一點,過往土發公司進行重建計劃,很多時就補償的問題與受影響的業主意見分歧,都是由於雙方估價標準不盡相同所致。為了提供清晰的標準,我們會制訂並發出一份指引,讓測量師在評估物業價格時有劃一的準則可供依循。我們樂意聽取各界就補償問題所發表的其他意見,並已開始檢討研究有關特惠津貼的上訴渠道。

  第三,新的市區重建計劃會改善香港舊區的面貌。藉著市區重建,我們可以重新規劃及妥善整理市區的環境及結構,包括收回私家街的管理,改善環境;亦可在區內增設休憩用地、綠化地帶和社區設施。住在重建樓宇附近的居民,都會因為整體環境得到改善和社區的綠化而受惠。

  主席女士,《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發表後,社會各界人士就香港市區重建的方針,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自從公眾諮詢展開以後,我的同事出席了超過二十個不同形式及規模的諮詢會,至今並收到了四十多份包括各主要社區組織、商界團體、專業團體及個人提交的書面意見。我們很高興社會各界對於這次公眾諮詢反應熱烈,以及普遍贊成加速市區重建這大原則。我們亦十分感謝研究《市區重建局白紙條例草案》小組委員會的寶貴意見。應議員的要求,我們現已把諮詢期延長至本年年底。公眾諮詢期結束前的最後一次公開諮詢大會,將於本月十八日舉行。我懇請各位議員繼續向我們提供意見,並期望在明年初,當《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正式提交本會審議時,能得到各位支持。若條例獲得通過,我們會於明年中成立臨時市建局,並於年底成立市建局。土發公司會在市建局成立時解散。

  在最後草擬市區重建建議時,我們會仔細考慮各位議員在這次動議辯論中發表的所有意見。今日議員提出許多問題,包括原則性的、技術性的。我們樂意繼續與研究《市區重建局白紙條例草案》小組委員會進行討論,以期制定一套公平而有效的策略和機制,為二十一世紀的香港締造更美好的社區。

  多謝主席。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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