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計算補償率的分區圖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一九七八年起,政府採用特惠分區補償制度收回新界土地。因政府收回土地而受影響的新界私人農地/建築用地業權人,可提出法定申索或領取特惠補償。公眾人士以往可到新界各地政處查閱計算補償率的分區圖(分區圖),當中顯示各區的特惠補償率。多名新界私人土地的業權人及估價專業人士反映,他們近日發現分區圖現已不再供公眾人士查閱。他們關注在沒有分區圖的情況下,為將被收回的私人土地估算價值會需要較多時間,而收地過程將無可避免地延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何時起停止提供分區圖予公眾人士查閱,以及原因為何;政府有否就停止一事諮詢有關各方;及
 
(二)政府有否計劃恢復原來的安排,提供分區圖予公眾人士查閱;若否,有何措施加強收地補償的透明度,以妥為保障新界私人土地業權人的權利?

答覆:
 
主席:

當政府引用法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時,會按相關法例規定向受影響的土地業權人作出補償(法定補償)。法定補償以外,政府設有土地特惠補償制度,作為替代安排,以簡易的行政機制處理土地補償事宜。
 
適用於新界土地的「新界土地特惠補償制度」設有四個補償分區級別(即甲、乙、丙、丁區)。各個分區級別的補償率按基本率乘以不同的百分比釐定,而每個分區級別內農地和屋地各有不同的基本率。甲至丁區的定義及特惠補償率如下:

根據既定機制,在推行每個涉及收地的項目之前,政府會檢視所收回土地的地點以及該發展項目的性質,例如項目須收回的土地是否屬於新發展區範圍、是否屬全港層面的必要工程、是否將涉及市區發展、是否因地區改善計劃而須收地等,以考慮該項目屬哪一個補償分區級別。若土地業權人不接納政府的特惠補償建議,可向地政總署提出法定補償申索。若雙方未能就申索款額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土地審裁處就法定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
 
以上是「新界土地特惠補償制度」的背景,現就議員的兩項提問回覆如下:

(一)地政總署以往每年編制「新界土地特惠補償分區圖則」,主要反映以往在個別收地項目中已落實的特惠補償分區級別決定。圖則可在各個新界分區地政處查閱。有關圖則並沒有前瞻作用。每個發展項目的收地補償級別是根據上述機制,按補償分區級別的定義和所收回土地的地點及發展項目性質重新檢視,而非跟從圖則上所顯示的分區。舉例而言,某幅土地位處的地帶可能多年前因政府進行地區改善計劃而獲納入丙級分區,「新界土地特惠補償分區圖則」便會顯示當年的決定;倘若政府日後把有關土地納入新發展區範圍,先前顯示的丙級分區便不再適用。
 
考慮到有關圖則的局限性,以及有時可能引起受影響土地業權人不必要的誤會和憂慮,發展局和地政總署經檢視情況後,由二○二一/二二年度起停止編制該圖則,亦不再於分區地政處提供圖則供查閱。
 
由於有關安排不影響特惠補償制度的運作,政府沒有為此事進行諮詢。

(二)基於圖則的局限性及所引起的誤會,政府無意重新編制及發布圖則,否則會令混淆的訊息延續,對公眾和土地業權人都不是好事。如上述,政府在推行每個收地項目前,會按既定機制根據補償分區級別的定義及有關項目的情況,評定每個項目適用的補償分區級別。經評定補償分區級別後,地政總署會通知受影響業權人。各補償分區級別的定義和特惠補償率均屬公開資料,公眾可於政府網頁查閱有關資訊,地政總署亦會向可能受影響的業權人及其代表作出說明。地政總署亦將整合現有資料,短期內上載至署方的網頁,以便更有系統地展示有關資料讓公眾人士參閲。

註一︰現時農地和屋地的基本率(有效期由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別為每平方呎1,110元和2,202.5元。基本率參照土地價格的轉變每年調整兩次,調整後的補償率於每年的四月一日及十月一日經政府公告通知生效。
 
註二︰亦指新發展區。
 
註三︰此部分是按受影響屋地(包括屋地上任何合法的構築物)的公開市值所評估的補償金額。

註四︰藍圖區泛指新市鎮地區及新發展區。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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