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在古洞南設立農業園(第一期)

地政總署今日(八月二十七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在古洞南設立農業園(第一期)。第一期發展計劃包括土地平整、基礎建設工程及相關園内設施,以及相關道路工程。有關收地公告明日(八月二十八日)刊憲。

政府將會根據上述條例收回共67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共約8公頃。受影響的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十一月二十八日)歸還政府所有。

上述工程預計今年內展開,並於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期間分階段完成。

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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