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善用政府及私人用地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本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會檢視目前超過300幅、佔地300多公頃,並預留作單一公共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並對未有發展計劃的用地提出具體建議,包括以「一地多用」模式發展多用途公共設施大樓,以混合模式發展住宅和公共設施等。政府亦會協助非政府機構善用它們持有但未地盡其用的土地,以及提供支援及引入混合住用、教育及社福等用途,促成有關機構重建用地上的低矮建築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逾300幅用地每幅的詳情,包括(i)位置、(ii)面積、(iii)現有用途,以及(iv)現時由哪個政策局或政府部門管理;就當中現時閒置或作臨時/短期用途的用地而言,它們自何時起處於此狀況;

(二)上述檢視工作的時間表為何,以及會否有政府之外屬相關專業的人士參與;
 
(三)當擬採用「一地多用」模式發展的用地所涉公共設施由多於一個政策局或政府部門提供時,哪個政策局或政府部門會負責有關的協調工作;及
 
(四)會否考慮向非政府機構提供誘因,以鼓勵它們重建旗下低矮建築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謝偉銓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施政報告》提及的300多幅、合共300多公頃預留作單一公共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超過八成位於鄉郊及新市鎮,其餘分布在港九各區。它們面積大小不一,約三成佔地3 000平方米或以下,約四成介乎3 001至10 000平方米,餘下約三成超過10 000平方米,當中面積較大地塊主要預留作污水處理廠、配水庫、濾水廠、海水化淡廠、區域供冷系統等大型公用設施。這300多公頃當中,約120公頃在落實其預留「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前,在可行和合適的情況下,已暫時用作短期租約停車場、工務工程工地等臨時用途,餘下約200公頃未有經政府安排臨時用途,大多涉及私人土地或現時仍為斜坡或被植被所覆蓋的未平整土地。待我們與部門進行確認並按需要實地視察後,方能為該300多幅用地提供更詳細資料。
 
(二)由於位置、面積、周遭環境及用途兼容性等因素,我們並不預期300多幅用地全部均具備聯用發展潛力,例如預留作醫院、靈灰安置所、水塘、污水處理等涉及超過100公頃用地,基於其性質未必適合與其他設施共用同一土地。因此,我們會優先檢視該300多幅土地當中較具聯用發展潛力的用地,包括預留作學校/教育服務、社福、公共交通交匯處、文娛或康樂等設施的用地,約佔300多公頃近一半,探討以「一地多用」或混合模式發展的可行性。我們爭取在二○二一年年中或之前完成檢視這批優先用地。檢討工作由規劃署牽頭,並由相關部門合力予以協助。
 
(三)在「一地多用」的發展模式下,政府產業署會為涉及大量跨部門協調工作的項目,擔當中央統籌角色,包括按社區需要物色適合聯用設施、就部門的不同意見作出協調及排解、協調部門的撥款/計劃優先次序,並在政府內部牽頭尋求撥款,以至爭取地區和立法會對項目的支持。
 
(四)政府會邀請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按現時為私人樓宇業主提供重建中介服務的經驗,為非政府機構提供顧問及中介服務。根據初步構思,若非政府機構有意重建其持有土地上的社區設施,並透過重建契機探討「一地多用」,引入混合住用、教育及社福等用途,可透過一個新的機制向市建局提出。市建局會擔當顧問角色,初步評估該地段的發展潛力(例如是否有未用盡的地積比),以及周邊地區是否有其他重建項目可互相配合,並統籌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再向非政府機構提出可供考慮的重建模式。有關機制的實施安排(例如何時開始接受申請、如何訂定檢視優次、顧問費用等事宜),須待市建局進一步考慮。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1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