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回應「地理資訊地圖」短期租約資料事宜

就媒體有關「地理資訊地圖」短期租約資料的報道,地政總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回應如下:

地政總署昨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宣布把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起以來新批出或曾作租金檢討的短期租約資料,上載到「地理資訊地圖」網頁,並會按季更新。此舉是配合發展局近年逐步提升土地資訊透明度的大方向,亦承接了地政總署近年多項公開資訊的措施(包括二○一七年於網上公布可供租用空置校舍及可供租用政府土地清單)。

現時有效的短期租約合共約有5 500份,租地總面積共約2 500公頃。以土地面積計,現時約九成的短期租約因應社會的各項需要而用作公共、社區及商業等用途,包括鐵路工程、建設公共房屋、機場工程等項目的工地或施工區;停車場、工場等商業用途;社福、宗教等非牟利用途;以及公用事業有關的用途。相對而言,約1 950份私人花園租約以面積計佔整體短期租約總面積少於百分之二 (約43公頃)。

地政總署一直按既定機制考慮短期租約申請,包括作私人花園用途的短期租約申請。涉及私人花園用途的短期租約申請必須符合一些基本條件,包括該政府土地基於位置、地形、面積、規劃用途等因素,難以獨立出租給申請人以外的其他人士,以及該政府土地在短期內沒有其他用途。出租這類空置政府土地,一方面可以地盡其用,另一方面可節省管理這類空置土地所需的公帑。地政總署在考慮短期租約申請時,申請人的背景並不是考慮條件之一。

獲批之短期租約申請人須繳付市值租金,市值租金的水平由地政總署的專業測量師評估,按土地用途、位置、地形、面積及供求等因素作出專業考慮。由於該等花園租約用地只作花園用途及發展潛力有限,其租金評估與一般住宅用地的租金評估不盡相同,亦不適宜作直接比較。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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