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地區設施的規劃和管理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容海恩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有大圍居民向本人反映,區內地區設施陳舊和不足,令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影響。大圍目前的人口已接近18萬,隨着在二○一九年將有資助房屋單位入伙,以及在二○二二年在大圍站上蓋將有2 900個私人住宅單位落成,該區人口將會進一步上升。該區人口急增,會使地區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加劇。沙田區議會於二○一四年公布的研究結果顯示,有超過一半的受訪市民希望區內增設商場及街巿,亦有沙田區議會議員建議政府於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以滿足居民對地區設施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有否就大圍區內各住宅發展項目將會產生的新增人口,對區內交通基建、環境及社區設施帶來的壓力進行全面評估;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計劃於大圍物色合適地點興建綜合市政大樓,並於大樓內提供包括新型街市、圖書館、自修室、託兒所、幼兒園、青年創業孵化器、護理安老院及停車場等各項市政、福利及社區設施,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及

(三)鑑於有大圍居民指出,區內各項地區設施不足的情況,反映政府在規劃和管理地區設施方面存在深層次問題,未能有效回應居民的需求,而且該等設施分散各處對市民帶來不便,當局會否就如何改善地區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展開研究,以長遠地解決有關問題?

答覆:

主席:

政府在土地規劃時一般會預留足夠土地供房屋、經濟及社會發展之用,並提供適切的社區或其他所需設施和服務,以配合市民的需要。具體而言,規劃署在進行地區規劃時,會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標準》),並依循各個政策局和部門的建議(包括並非單以人口為規劃基礎的設施,例如安老院舍和街市),及考慮其他因素(包括土地需求、地區情況、發展限制等),於整區範圍內為各類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預留所需用地。相關政策局/部門則負責落實個別設施和服務。

土地規劃上大圍屬沙田新市鎮的一部分,為《沙田分區計劃大綱圖》所涵蓋。政府一直按照《規劃標準》及有關部門要求,於沙田區(註)預留足夠土地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二○一一年人口普查顯示沙田區(包括大圍,但不包括馬鞍山)人口約43萬,而二○一五年沙田區的預計總規劃人口約52萬。按照《規劃標準》及規劃人口所規劃的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運輸、基建設施容量,及為各類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規劃的用地,大致能滿足當區需要。

容海恩議員的問題涉及多項設施和服務,屬不同政策局和部門的範疇。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民政事務局、民政事務總署、勞工及福利局及規劃署後,就問題各部分現謹答覆如下:

(一)規劃署在每一個規劃發展項目的過程中,均會就新增人口及發展對區內交通、環境、基建及社區設施等方面的需求或影響進行評估,並徵詢部門意見,務求在推行新發展時確保居民的生活質素不會受到不良的影響。

大圍近年主要的新發展包括港鐵大圍站上蓋的綜合商住發展和三個居屋屋苑,預計新增人口約一萬。大圍站上蓋項目將提供約62 000平方米樓面面積的商場、約390個商場車位、約330個單車停泊處、公共廁所和一所專上學院,為大圍提供更多元化的購物及配套設施。而三個新的居屋屋苑居民可使用鄰近屋邨的現有設施。另外,秦石邨旁的體育館已經動工,預計於二○一九年一月落成。

此外,在沙田區過去五年已落實興建的公營房屋共有五個。因應新增人口及地區需要,政府會在上述項目提供所需設施和服務,包括幼稚園、社福設施、球場、停車場等。
 
(二)為善用土地資源,相關部門在籌劃和推展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時須依循地盡其用的原則。若政策局和部門提出需要預留土地/空間興建社區設施或提供服務,規劃署及政府產業署會在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土地用途、周邊環境、規劃參數等)後,預留土地及處所,在合適情況下盡量以綜合形式集中設置各類匹配的設施和服務,務求善用土地,並方便市民前往。

現時沙田區有一幢沙田政府合署,集合不少部門的辦事處及郵政局等,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此外,位於沙田圓洲角第14B區的綜合服務大樓亦即將啟用,將提供體育館、社區會堂及圖書館設施。考慮到區內現有社區設施和服務的供應、未來人口組合和增長,及政策局和部門對設施/服務的預測需求後,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
 
(三)根據《規劃標準》,沙田區的主要社區設施供應,例如休憩用地、體育中心、圖書館等,均足以應付居民需要。至於街市並非單以人口為基礎而規劃,現時沙田區有18個,其中七個位於大圍。按《規劃標準》沙田區現時不足的社區設施主要為一所運動場館/運動場和少量醫院病床,為此規劃署已預留四幅用地作體育設施。根據醫院管理局未來十年公營醫院發展計劃,威爾斯親王醫院將進行重建以提供更多床位,而香港中文大學會興建一座可提供約500張住院病床的教學醫院,將進一步改善沙田區的病床供應。

社區設施或服務的分布視乎它們的性質和特點、發展規限、土地供應等因素。正如上述,政府會在合適情況下盡量以綜合大樓方式提供各類設施或服務。至於個別設施和服務的實施及推展時間,須視乎相關政策局/部門的資源運用優次及個別項目在工務工程計劃內的優次。一般而言,政府會考慮當區人口、現有設施供應和使用率等因素,訂立實施項目的優次。

就地區設施和服務的規劃和使用,區議會一直扮演重要角色,協助政府在提供和更新設施及服務時能充分考慮地區意見。除參與管理部分設施外,區議會亦會透過地區小型工程進一步改善區內設施。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沙田區的實際情況,並按照《規劃標準》及政策局和部門的建議,以地盡其利的原則適時提供所需社區設施和服務。
 
註:即沙田分區計劃大綱圖所覆蓋的範圍。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4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