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

Member asking : CHAN WAI-YIP, ALBERT


      主席,行政長官在1999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世界一流的城市,不能沒有舒適、安全、優美的生活環境”。然而,市區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至今仍然未有改善;此外,新界鄉村發展缺乏規劃,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引起不少環境問題,以及不少鄉村的居住環境亦十分惡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在提出要改善市民生活環境的目標時,制訂了甚麼相關落實措施;

      (二) 為達到上述目標而制訂的落實措施哪些已經完成,哪些仍在進行,而哪些尚待開展;以及特別就解決市區舊區居住環境和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所引起的環境問題的措施訂下了甚麼目標時間;及

      (三) 有否制訂進一步具體措施,以徹底解決市民的生活環境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為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行政長官在1999年施政報告中,公布一系列有關的措施。我將會按陳議員的提問,就這些跟規劃地政局有關的措施逐一作出回應。這些措施包括市區重建、美化維多利亞港,以及提升樓宇的質素。我亦會就陳議員提問有關新界鄉村發展規劃的事宜,作出解釋。由於陳議員的質詢涵蓋層面非常廣泛,涉及多個範疇,因此,我的答覆亦無可避免地比較長一些。請各位見諒。

      在市區重建方面,政府當時制訂了4項主要措施:
                  (i) 第一:就成立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建議,發表白紙條例草案,徵詢公眾意見,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ii) 第二:制訂《市區重建策略》,作為未來20年市區重建計劃的藍本;

                  (iii) 第三:舊區重建工作,要以保護文物的觀念貫串;及

                  (iv) 第四:政府將作出多項財務安排,協助市區重建。
      為了保護和美化維港,政府當時亦制訂了3項在城市規劃方面的主要措施:
                  (i) 第一:縮減維港的填海計劃;

                  (ii) 第二:就有關維港附近的用地,展開研究及檢討,並在維港兩岸增建行人設施,以及提供場地舉辦文娛康樂活動;及

                  (iii) 第三:舉辦公開比賽,勾劃出維港的新風貌。
      在推動樓宇維修和環保建築方面,政府當時制訂了3項主要的措施:
                  (i) 第一:公布一套有關樓宇預防性維修計劃的建議,徵詢公眾意見;

                  (ii) 第二:加強清拆高風險的違例天台搭建物;及

                  (iii) 第三:推動節省能源的屋宇設計。
      現在,我向各位簡介上述各項措施的實施情況。

      在市區重建方面,《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於1999年10月,以白紙條例草案形式在憲報刊登。經過公眾諮詢後,條例草案於2000年2月在立法會進行首讀,並於同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在新法例之下,市建局的宗旨包括保存文物古蹟。

      市建局於去年5月成立。在徵詢過公眾意見後,我們亦於去年11月把《市區重建策略》定稿,並提交市建局,作為推行未來20年龐大市區重建計劃的政策指引。

      市建局已於3星期前,公布進行3項分別位於深水埗、大角咀及灣仔的“前期項目”,以改善區內的環境及居民的生活質素。

      市建局現正草擬其5年業務綱領草案和周年業務計劃草案,以呈交財政司司長審批。在審批過程中,政府會考慮市建局在推行市區重建計劃時所需的財政支援和資助的模式。我們會在市建局推展其工作的過程中,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以從速改善舊區的面貌。

      在有關維港的規劃方面,政府已大大縮減了維港的填海計劃。在東南九龍、中區第三期,以及灣仔第二期的總填海範圍,已由原來建議的376公頃,大幅減少至180公頃。這是反映政府對保護維港的誠意和決心。

      此外,政府亦因應市民的意見,修訂和改良了維港兩岸的多項發展計劃,並於2000年廣泛諮詢公眾意見。這些計劃包括在去年年中完成的東南九龍發展計劃的整體規劃和可行性研究、在去年年底完成的灣仔發展計劃的規劃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將於本年年初完成的中區第三期填海工程的詳細設計。

      在這些發展計劃當中,我們已預留了足夠的土地,建設舒適和富有吸引力的海濱長廊和行人通道。在各項計劃相繼完成後,維港兩岸將建成連貫的海濱長廊。我們並會把部分海濱長廊劃作娛樂、零售、露天茶座等用途,供市民和遊客使用。

      除了這些發展計劃外,規劃署亦於1999年12月展開“海港及海旁地區規劃研究”,目的是探討如何進一步加強維港海旁地區的吸引力,例如建設完善的行人通道連接海旁與腹地、增闢更多旅遊景點,以及改善海旁地區的設計和設施等。規劃署已於去年就研究的初步結果諮詢公眾,並獲得社會普遍的支持。我們現正準備制訂海港規劃大綱。

      此外,我們於去年4月推出一項大型的公開比賽,徵求概念方案,將九龍西南端海旁一幅40公頃的用地,發展成為一個綜合文娛藝術區。我們共收到161份參賽作品,反應令人鼓舞。在完成發展後,該區將提供具世界水平的設施,讓我們有更多機會享受文化藝術活動,從而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

      在遠景規劃方面,規劃署現正進行“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的研究,研究的主要目標是透過土地用途規劃,為市民提供優質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規劃署現正就香港長遠規劃的重要課題進行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並將於短期內聽取本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為推動樓宇安全及適時維修,本局轄下的檢討樓宇安全及預防性維修專責小組曾於2000年11月至去年3月期間,廣泛徵詢公眾意見。其後,我們發表了綜合策略的實施計劃,重點包括加強支援業主,以及加強統籌對僭建物的執法行動。

      政府正在逐步落實綜合策略的建議。在加強支援業主方面,我們於去年7月把樓宇安全改善貸款計劃和消防安全改善貸款計劃合併,成立一個具備7億元的綜合樓宇安全改善貸款計劃。在新計劃下,我們簡化了申請手續,亦放寬了抵押要求。

      至於在加強對僭建物執法方面,屋宇署已展開一連串大規模清拆行動,清拆數以百幢大廈的僭建物。我們原本計劃在本年清拆在1 500幢大廈的僭建物,但為了加快進度,我們於去年年底批出60份合約予專業人士,對3 200幢大廈進行檢查工作,以便展開清拆行動。

      與此同時,我們於2000年下旬展開了一項屋宇維修統籌試驗計劃。根據該計劃,屋宇署會聯同其他執法部門一同勘察目標樓宇,通知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所須進行的維修或清拆工程,並在有需要時聯手執法。去年,我們訂出150幢主要位於舊區的大廈作為目標樓宇,其中124幢樓宇已展開了維修及改善工程。

      我們面對的居住環境問題,不少跟樓宇設計有密切關係。因此,我們於2000年10月公布推動發展環保大廈的計劃,並於去年2月發出第一份聯合作業備考,在計算新建樓宇的總樓面面積和上蓋面積時,豁免某些環保設施。自措施實行至今,我們一共批出78份包含環保設施的建築圖則。我們期望透過鼓勵更多環保建築,進一步改善香港的居住環境。

      在新界鄉村發展方面,根據現行政策,合資格的新界原居民可以申請興建小型屋宇作自住之用。過去多年來,許多小型屋宇在劃為鄉村式發展用地上分散發展,令土地運用受到局限,妨礙興建改善鄉村居住環境的設施。

      為了在現行政策下改善鄉村的居住環境,地政總署建議在原居民的村內推行鄉村發展藍圖計劃。當局現正就這項建議諮詢鄉議局及鄉事委員會,如計劃獲有關團體接受,地政總署將會與村民共同擬備鄉村發展藍圖。這些藍圖旨在協調小型屋宇的發展,使鄉村設施得到妥善規劃。

      此外,政府一直透過制訂鄉郊分區計劃大綱圖、檢控違例發展、清理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以及進行環境美化工程等多方面措施,以改善新界鄉郊地區的規劃及土地問題,並且取得一定成效。地政總署屬下的清理環境專責組自1994年成立至今,已清理或改善超過1 700個環境黑點。規劃署的中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自1994年成立以來,終止超過1 500個違例發展。民政事務總署亦推行鄉郊小工程計劃,在鄉郊地區進行小型至中等規模的工程。這些措施的目的,是改善鄉郊地區的基礎設施和居住環境。

      長遠而言,我們正就小型屋宇政策進行深入的檢討,希望能更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以配合整體社會的需要。檢討牽涉的課題相當繁複,我們正在細心處理。完成檢討後,我們將公布可行方案,以徵詢公眾意見。況且,我們正計劃全面檢討新界土地的使用情況,為新界的土地規劃與管理等問題尋求長遠解決方案。為此,規劃署即將委聘顧問進行研究。

      主席,總括而言,在落實市區重建、美化維港、推動樓宇維修和環保建築,以及改善新界鄉村的居住環境方面,政府自從公布1999年的施政報告至現在,已取得相當好的進展。我們會繼續貫徹執行這些措施,並因應時宜制訂新措施,以期不斷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


Member asking : CHAN WAI-YIP, ALBERT


      主席,雖然局長花了13分鐘讀出很長篇幅的主體答覆,但我卻看不出地區上有何實際的改善,因為客觀的事實是,舊區和不少鄉村的環境是既不舒適,又不安全,更難言優美。局長可否告訴我們,這些舊區居民和生活在惡劣環境的鄉村居民何時才可看到政府有具體的工作,令他們的生活環境有所改善,以真正實踐行政長官的承諾,為村民創造較優美的環境?局長可否給我們一個時間表?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並不同意陳議員所說,很多居民的生活環境仍然很惡劣。我剛才用了很長的篇幅向各位解釋政府在各方面工作上的進展,大家可以看到政府在不同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我認為有關發展或工程已令香港各地的環境得以改善。


Member asking : LAU WONG-FAT


      主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了改善鄉村地區的居住環境問題,當局每天有多少人負責在廣大的鄉郊地區進行清潔街道的工作,以及該等地區的街道每隔多少天才清洗一次?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手邊沒有有關的資料,但我會將這項補充質詢轉交環境食物局,也許該局可以提供書面答覆。(附件I)


Member asking : CHAN KAM-LAM


      主席,局長在主體答覆第二十一段提到,合資格的新界原居民可以申請興建小型屋宇自住,而現時更推行鄉村發展藍圖計劃。請問局長,現已接獲多少宗申請興建小型屋宇的個案;當局處理申請的速度為何?此外,當局就有關計劃是否已進行公開諮詢工作?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陳議員第一部分的補充質詢是有關小型屋宇的數目。自從政府在1972年實施小型屋宇政策以來,直至去年9月底為止,我們共接獲83 300份申請。我們已處理了68 500份申請,仍未處理的有14 800份,我們現正積極處理這些申請,而每年遞交的新申請約有1 000份。由於每宗申請須由負責批核的人員核實申請人是否原居民身份,以及有關土地是否適宜作建屋之用,所以無可避免會有個案累積的情況出現。我們現已透過一些安排,例如集中處理一些非複雜的申請,以加快審批的程序。我們會繼續尋求其他可行的方法,盡可能加快處理有關的申請。

      至於鄉村發展藍圖計劃,這是一項建議,我們已開始諮詢鄉議局和有關村落居民的意見。如果得到村民的贊同,我們可能會在一兩個試點推行此計劃,看看成效如何。


Member asking : HO CHUN-YAN, ALBERT


      主席,局長剛才並不贊同陳偉業議員認為舊區沒有太大改善和規劃很差勁的看法,但局長難以否認新界的規劃的確非常混亂,而長期以來真的沒有多大改善。我想指出數點:現時仍有很多屋苑沒有溝渠、沒有道路;很多土地的地界不清;甚至收地的權力基礎、有關的法律條文也不清楚。


      主席:何議員,請提出你的補充質詢。


      何俊仁議員:主席,局長剛才說即將委聘顧問來研究未來整體規劃,以及建議如何改善環境,其實,這是一項重要的管治問題,有誰較政府更清楚如何管治這麼大的地方,包括整個鄉村的規劃、發展策略,當中更可能涉及法律改革來達到目標?這些工作是沒有可能由顧問公司來進行的,請問哪些顧問公司有資格進行這些工作呢?此外,局長在委聘顧問公司之前可否諮詢公眾,包括本會,表達政府要求顧問公司研究的範圍為何,以及要求顧問公司提供哪些資料?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在主體答覆第二十四段中提到,顧問所進行的研究,主要是檢討新界土地的使用情況;何議員剛才提出的事宜,當然會由政府直接處理。


Member asking : HO CHUN-YAN, ALBERT


      主席,我的補充質詢是,政府在委聘顧問公司之前,可否諮詢本會,說明政府究竟要求顧問公司研究些甚麼,讓我們提供意見?

      主席:局長,你是否有所補充?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沒有補充了。


Member asking : TSANG YOK-SING, JASPER


      主席,局長在主體答覆第八段提到,市建局已在3星期前公布了3項所謂“前期項目”,這對正等待重建的舊區居民來說,實在是太遲和太少了。局長可否告知本會,市建局何時才可公布其5年業務綱領草案和周年業務計劃草案,以及有關居民還須等待多久,才能看到重建工程展開呢?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這些肯定是屬於市建局工作範圍之內。市建局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所以我不能代表該局決定何時遞交第一份5年業務綱領草案,但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市區重建局條例》並沒有就第一份5年業務綱領草案訂下固定的時間表,但我們知道市建局現正積極擬備草案,希望可於短期內提交,而我們在接獲這份草案後,會盡快加以處理。至於第一年之後的業務綱領,議員應知道是必須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前3個月遞交的,但條例並沒有為第一份草案訂定時間表。


Member asking : YEUNG SUM


      主席,我對市建局將有關工作一拖再拖表示遺憾。請問政府,市建局的5年業務綱領草案和周年業務計劃尚未呈交政府,是否與財務安排或某地區的賠償問題有關呢?對於財務安排的問題,政府可否加以協助,使立法會能盡早審批這些建議?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剛才說過,擬備5年業務綱領草案和周年業務計劃草案,是屬於市建局的工作範疇。我們在工作層面上已盡力提供支援,務求加快處理的進度。政府會在審批過程中,考慮市建局在推行市區重建計劃所需的財務安排。政府在決定對市建局提供財務支援時,當然不能漠視當時的經濟情況,但我們會承諾將市區重建視為優先進行的項目。在市建局向我們呈交有關草案後,我們會盡快處理並交予財政司司長審批,然後再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申請,作為市建局的財務支援。政府可決定以注資或貸款方式給予財務支援,我們會視乎實際需要來決定組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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