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就工務工程項目委聘顧問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秋北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發展局一直以「目的為本,實而不華」的原則,盡量減省工務工程項目的開支,但近年多個項目的造價仍動輒數以10億元計,而就該等項目委聘顧問的開支龐大,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如何釐定顧問所收取的費用是否合適,例如是否基於項目的工作量及項目年期;就顧問費的實際開支超出預算的項目,政府有否研究原因為何;如有,詳情為何;
 
(二)過去三年,造價分別為5,000萬元或以下及5,000萬元以上的各個項目用於(i)顧問費和(ii)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支出佔整體工程費用的百分比為何;
 
(三)過去三年進行的各個項目委聘的顧問公司為何;及
 
(四)有否統計顧問公司聘請退休公務員的數據;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持續投資基本工程,以改善市民生活質素、推動香港經濟發展和提升香港長遠競爭力。透過長遠規劃,我們適時及有序地推展相關項目。工務工程項目的工作一般涉及多個不同範疇,而不同類型的項目所涉及的工作亦有所不同。例如土地規劃和工程研究的工作,一般會涵蓋技術評估(包括環境影響、交通等評估)、進行相關法定程序、工程設計、勘察等。由於這些工作需要多個不同範疇的專業及技術人員處理,工務部門會考慮其人手是否足夠推行工程項目後,才按需要聘用顧問公司以協助進行相關工作。而因應每個項目的規模、涉及的範疇、複雜性等因素,項目的顧問費會有所不同。
 
  就吳秋北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一直以「最佳經濟效益」和「公開及公平競爭」的原則採購工務工程顧問服務,並以清晰明確的程序及指引揀選合適的顧問公司。在招標前,工務部門會考慮工務工程項目的複雜性、涉及的工作範疇,以及推展時間表等因素,以估計顧問合約所涉及的各種專業及技術人員的人力需求,並參考市場的工資水平,估算聘用顧問公司的費用。
 
  工務工程顧問合約主要採用「雙信封」的評標方法,投標者須同時呈交技術建議書及價格建議書。工務部門會先後對技術建議書及價格建議書作出評分,然後按招標文件內所定下的評分比重作綜合計算,總得分最高的投標者一般會獲批合約。在評核技術建議書時,工務部門會審視顧問公司的工作經驗、對工程項目的理解、投放的人力資源,以及過往表現等。其後在評核價格建議書時,工務部門會以招標前所估算的顧問費用為基準,審視顧問公司的投標價格是否屬於合理水平,及檢視是否與其建議投放的人力資源吻合。上述程序有效確保顧問公司的收費屬合理水平及符合成本效益,並有足夠人力資源提供有關顧問服務。
 
  在推展工程項目時,工務部門或會因應項目的最新發展,要求顧問公司進行額外工作。例如,因應持份者在公眾諮詢階段提出的建議,顧問公司需要就工程設計進行修改和附加的影響評估。這些額外的顧問工作一般都可在項目的預留款額內完成。過往只有少量個案因額外工作引致顧問費用超出項目的預算。
 
(二)及(三)過去三年,無論5,000萬以上或以下的工務工程項目,若果需要聘用顧問公司以協助推展相關項目,有關的顧問費用一般佔整個項目整體開支約百分之二至三,與國際上其他地方的工務工程顧問費用比例相約。然而,就規模較小及複雜性較低的工程項目,工務部門一般可以利用內部人力資源推展,從而免卻聘用顧問公司。若工程項目涉及環境影響評估的工作,其支出一般佔相關顧問合約的總費用約百分之五至十。
 
  工務工程顧問合約有不同種類,若涉及基建、排水及污水、機電、環境、岩土及斜坡、道路、城市規劃、交通運輸和水務,由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負責審批。而涉及建築、屋宇裝備、建築測量、園林建築、工料測量和結構工程,則由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負責審批。過去三年,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和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分別批出244項和59項工務工程顧問合約給予17間和25間顧問公司,有關顧問公司的名單詳列於附件。
 
(四)政府設有既定機制規管公務員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旨在確保公務員在離職後的管制期內不會在政府以外從事一些可能與其過往政府職務出現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工作。一般而言,退休公務員在管制期內如欲從事外間工作,須事先向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由於我們沒有就顧問公司聘請退休公務員的情況進行統計,因此未能提供相關統計數據。
 


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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