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會就財政預算案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立法會在上星期就財政預算案的辯論中,有議員對建造業的失業問題,表示關注。其中黃成智議員提出增加大廈建築維修工程的建議,以舒緩失業問題。我想就這課題作出回應。

樓宇管理及維修

  樓宇的妥善管理及適時維修,不單可以改善市容,更重要的是可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安全以及符合消防和衞生設備標準。事實上,單靠拆卸和重建樓宇,並不足以趕上市區老化的速度。同時,並非所有舊樓都需要拆卸,大多數是可以維修和翻新,以延長樓宇的壽命。

  我未來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促進大廈管理,及鼓勵業主注重樓宇維修及安全。我們會研究如何令業主接受適時維修樓宇的重要性。同時,我們會與各有關專業團體展開討論,研究如何在大廈管理及保養方面,推動為業主提供更全面的一站式服務。除了保安清潔及樓宇維修之外,亦協助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提供工程及法律意見等,確保一條龍的服務,在提高樓宇素質的同時,也可鼓勵樓宇管理及維修行業的發展。

  事實上,屋宇署正聯同其他六個政府部門共同推行一項屋宇維修統籌試驗計劃,目的是與業主建立伙伴關係,支援業主進行維修保養,並促進良好的樓宇管理。計劃的第一期於二○○○年年底展開,一百五十幢目標樓宇中有一百四十三幢已進行工程,其中九十七幢已經完工,共拆除七千多個僭建物。此外,計劃開始時有四十幢樓宇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其中二十二幢已因應這項計劃成立了法團。屋宇署已於二○○一年年底選出另外二百幢目標樓宇,進行屋宇維修統籌計劃。在該二百幢目標樓宇中,有八十一幢已進行有關工程,其中十幢已經完工。由此可見,這項計劃對促進樓宇維修保養及良好樓宇管理有一定成效。屋宇署正着手把試驗計劃擴展至更多樓宇。

  此外,政府在廣泛諮詢公眾的意見後,於二○○一年四月,宣布實施一套樓宇安全及適時維修綜合策略。屋宇署訂定的目標是在五至七年內清拆約十五萬至三十萬個僭建物。該署會首先集中資源清拆對生命財產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及新建的僭建物。同時,屋宇署會繼續進行大規模清拆僭建物的特別行動,一次過清拆數以百計樓宇外牆上的僭建物。該做法能有效地令樓宇的業主自動遵守清拆令。由二○○○年至○二年,分別有四百多幢、一千五百多幢及一千七百多幢樓宇被列為特別清拆行動的目標樓宇。

  未來,我們會繼續與民政事務局合作,通過教育和宣傳向業主灌輸適時維修的重要性,並向業主提供適當的支援,包括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就此,我們於二○○一年七月成立了七億元的貸款基金。自計劃成立以來,業主的反應良好。至今年三月底,我們共向業主借出了一億三千二百多萬元。我們會繼續加強各方面的宣傳渠道,令更多業主得悉及使用此計劃,進行改善樓宇安全和維修的工程。與此同時,我們計劃於短期內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以改善有關樓宇工程規管和樓宇安全的法律架構。《條例草案》涉及一系列的建議,包括 -

(1)設立小型工程制度,使合資格的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可進行指定的小型工程,而無須經建築事務監督批淮。這些工程將包括安裝及拆卸廣告招牌和拆卸僭建物等;

(2)增加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內具備相關專門知識的成員,並延長專業人士按建築物條例註冊的資格有限期限;

(3)規定所有新建築物必須設有緊急車輛通道;

(4)清楚訂明執行違例建築工程清拆令的責任誰屬;及

(5)加重涉及建築工程的嚴重罪行的罰款和訂定條文以便作出檢控。

  此外,我們會進一步檢討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對於樓宇設計和建造的規格標準,以增加靈活性及有助業界採用先進和創新的樓宇設計。研究範圍包括:樓宇照明和通風標準;建築物消防安全規格及衞生設備標準等。當有關研究完成後,我們將視乎其結果而考慮會否提出修訂有關法例的建議。

  我明白樓宇管理及維修涉及一系列法律和財政考慮,有關計劃能否成功推行實有賴業主的認同和參與。因此,未來數月,我們會小心考慮各有關課題和不同方案,以便在本年年底前發出諮詢文件,徵詢物業管理公司、專業團體、區議會、業主立案法團,以及互助委員會等的意見,以便就未來路向尋求共識,然後才決定如何落實有關細節。

  多謝主席。

二○○三年四月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