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維持充足的土地供應,當中包括透過發展棕地。同時,棕地上的作業亦正服務着一些行業,涉及建造、物流、運輸、回收等行業,均對香港經濟和就業市場作出貢獻。因此,在發展棕地的同時,我們亦需要為受影響棕地作業提供適切的支援,以盡量減少清拆及發展對相關經濟活動的影響。具體而言,政府在收回及清理土地時,會按適用的法例及政策向合資格的棕地作業經營者提供以下支援及服務:

  1. 為營運者提供涉及重置的規劃及土地行政諮詢服務
  2. 發放金錢補償(包括特惠津貼)
  3. 以短期租約提供政府土地作重置
  4. 長遠發展多層現代產業大樓推動產業發展及整合棕地作業

發展局已成立一隊跨專業專隊,加強支援受政府項目影響而需覓地重置的棕地作業經營者。有需要的經營者可致電3841 7286與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陳靜嫻女士聯絡,亦可填妥以下查詢表格發送至  dpfo@devb.gov.hk 或傳真至2116 0109。

查詢表格

(一) 為營運者提供規劃及土地行政諮詢服務

規劃事宜

在覓地以重置棕地作業時,相關業務必須符合有關地點的法定規劃用途。經營者可瀏覽規劃署網頁—為受公共項目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棕地作業者所提供的支援,或聯絡發展局的跨專業專隊,以查詢所覓得的重置作業地點是否准許進行有關業務。

在查閱個別用地的相關土地用途地帶後,如須取得規劃許可才可進行有關業務,經營者應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申請須知)。城規會會根據個別情況及其他相關規劃因素,考慮每宗規劃申請。

如規劃申請涉及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用途,城規會會參考「擬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的規劃指引編號13G中所載的相關審批準則。有關指引把鄉郊範圍分為四類地區(第1至第4類),並訂明:

就上述重新分類為第2類地區約320公頃的土地位置,可參閱以下經簡化的圖則(只顯示第1類/第2類地區及新發展區的分布):

經營者亦可查閱規劃指引編號13G,內附第1至第4類地區的分布圖。

土地行政事宜

對於無須申請規劃許可的用地,或已取得規劃許可的用地而言,經營者亦須查證擬議重置的棕地作業是否地契所准許。經營者這方面可聯絡發展局的跨專業專隊,以統一處理及轉介有關查詢。若地政總署確定重置的棕地作業非地契所准許,有關經營者須申請豁免書。地政總署會優先處理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或清拆行動影響的經營者的豁免書申請,以便利他們盡快重置業務。申請豁免書的地點必須符合有關地點的規劃用途。為了識別有關的豁免書申請,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以提供相關政府發展項目的資料,交回相關的分區地政處。詳情可參考地政總署網頁-豁免書

(二) 特惠津貼

棕地作業經營者可選擇申領以下特惠津貼(替代任何適用的法定補償):

我們在2022年5月優化了「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的安排,包括放寬營運年期資格準則(由清拆前登記日期前最少7年降至清拆前登記日期前最少2年),以及取消可獲計算津貼額的5 000平方米露天場地面積上限。

當推展有關項目時,地政總署會適時聯絡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以便審核資格,並通知每名經營者可獲的津貼額及發放安排(津貼一般會在作業者離場時發放;)。為協助經營者可盡早籌劃搬遷安排,地政總署亦於2022 年中優化發放經營者特惠津貼的安排,受影響經營者在地政總署張貼收地公告後,可申請提早發放以上兩類特惠津貼,無需等待遷出日期才領取。有關申請表可在地政總署網頁-公用表格下載。

如經營者同時為有關土地業權人,亦可獲得收回相關土地業權的法定補償。

就特惠補償安排,可瀏覽特惠補償及安置 - 簡介短片、小冊子及常見問題

(三) 以短期租約形式提供政府土地

我們亦致力物色更多合適的空置政府土地,透過局限性招標,專門讓受影響棕地作業經營者,以短期租約方式承租。我們已將參與投標的資格擴大至所有於未來三年將會受到政府收地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務求可向更多有關經營者提供此選項,亦可使有關經營者有更多時間作準備及搬遷其業務。

就正在或曾作局限性招標的政府土地資料,請瀏覽地政總署-爲受公共項目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棕地作業者所提供的支援

(四) 長遠發展多層現代產業大樓推動產業發展及整合棕地作業

政府的長遠目標是鼓勵棕地作業設置於多層現代產業大樓中,以達致推動產業發展及在集中發展的效益考慮下整合棕地作業以助他們升級轉型的雙重目標。因應就首批多層現代產業大樓用地提交的發展意向書中所收集的市場意見,我們已於2024年3月15 日為首幅鄰近元朗創新園的用地以「雙信封制」招標。詳情可參考以下文件:

聯絡我們

一般查詢及統籌支援棕地作業者事宜

姓名:

陳靜嫻女士

決策局/部門:

發展局規劃地政科

電話:

3841 7286

傳真:

2116 0109

電郵:

dpfo@dev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