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訂海濱管理局的框架

早前我為大家介紹過我們在美化維港海濱的一些成果,但如何令維港海濱更富吸引力、朝氣蓬勃、暢達性高及可持續發展呢?最近,海濱事務委員會與發展局展開了「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邀請大家就成立海濱管理局的詳細框架提出意見,探討怎樣將海濱管理工作做得更好,讓市民可以更好享用維港海濱。

維港是我們的寶貴公共資產,它是一個高效的作業海港,也象徵著大家具活力的生活方式。我們對建設一個充滿活力、供市民共享的美麗海濱向有承擔。去年底,我們完成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後,得悉公眾大都支持成立一個有專屬資源和單一使命的海濱管理機構。所以,我們在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中建議成立一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全面規劃、設計、營運及管理海濱用地。

不過,大家對海濱管理局的部分框架內容,例如行政職能和財務安排的意見比較紛紜。行政上應由獨立的行政部門抑或由跨專業的政府辦事處提供支援;另資源上應否由政府提供一次性的撥款抑或以經常性撥款提供。因此,我們希望大家就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中提出的建議給予寶貴意見。現在讓我扼要說明當中的部分框架內容。

在行政職能方面,我們建議以一個逐步過渡的模式展開工作。在海濱管理局成立初期,成立一支來自不同相關範疇、富經驗及由公務員組成的政府專責團隊,支援海濱管理局的運作並向其董事局負責,讓海濱管理局可以較快展開工作。與此同時,海濱管理局亦會招聘一些具備商業觸覺和市場運作經驗的專才,使到項目得以全面規劃和發展。待海濱管理局的運作和項目發展漸上軌道,以及累積了足夠經驗後,就可建立本身的獨立行政隊伍,逐步取代由政府借調的人員。

至於財政安排上,我們建議在政府內部先預留一筆專項基金,該基金金額足以支付發展指定海濱用地或項目所需的資本性支出和管理局的初期運作資金,後者例如以它首五年的營運費用為限。當要落實相關海濱項目時,管理局便須向立法會申請由基金撥出款項。此外,我們會就擬議撥予海濱管理局的土地進行財務研究,為其未來的發展方向提供支持。

維港兩岸海濱全長約73公里,我們建議採取循序漸進的發展策略,分階段向海濱管理局審慎撥出可供發展的海濱用地,這些用地包括中環新海濱、灣仔-北角海濱、鰂魚涌海濱、觀塘海濱及紅磡海濱等。待海濱管理局逐步取得成績、建立聲譽、並取得公眾信任後,再穩健向前推進。

除此之外,我們亦就海濱管理局的願景、目標和職能提出了建議,歡迎大家瀏覽www.hfc.org.hk/hape以了解詳情。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為期3個月至12月24日,大家可以透過不同渠道表達意見。海濱事務委員會和發展局亦會舉辦公眾論壇和簡介會以收集意見。讓我們攜手建設全民共享、並引以為傲的維港海濱。

201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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