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公私營房屋用地需求」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一系列短中及長遠措施,以增加房屋及土地供應。議會和社會上,都有意見希望再有些短期內可以取得立竿見影效果的措施。其中一項建議,是將勾地表中部分可供申請售賣的土地,轉作興建公共房屋或居者有其屋(合稱「公營房屋」),以解基層市民「上樓」之急,或協助市民置業「上車」。

首先我要指出,政府內部現時已有機制在覓地的階段,把可供房屋發展的土地分別分配作興建公營房屋和私營房屋之用。一直以來,我們是將適當的土地交與房屋委員會興建公營房屋,並同時維持一定數量的土地在勾地表內,確保公私營房屋都有穩定的土地供應。這項審視土地最適當用途的工作是發展局和規劃署的恒常工作之一,在撥用土地時,我們必須兼顧各方面的需要。以為只要特區政府願意從勾地表中剔出部分土地作公營房屋用途,就可幫助市民「上樓」或「上車」,是忽視了政府除了要確保有足夠土地以達到既定的公營房屋建屋目標外,同時亦有照顧市民對私人住宅單位需求的責任。

除了公營房屋外,市民確實亦對私營房屋有實質需要,就此,政府有必要貫徹從各個土地來源每年總計平均能提供可興建兩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在土地供應緊張的今天,政府必須在公私營房屋對土地需求之間取得一個平衡,確保兩方面的土地供應目標都能達到,不能輕率地把勾地表中的土地改作公營房屋用途。否則便是罔顧為數不少超逾申請公營房屋資格、對私營房屋有需求的香港市民的需要。

再者,政府不能只顧眼前的訴求,必須兼顧未來幾年的需要。雖然這兩年每年私營房屋土地的供應量均達20,000個單位,但其中鐵路沿物業發展、市區重建、私人發展商換地/更改土地契約所供應的單位,佔了相當比例。隨市場環境的不斷轉變,透過上述方式的土地供應量會比較波動,而影響它們進度/供應量的因素很多都非政府所能掌控。政府有責任發揮穩定土地供應量的角色,因此,政府有需要保持一定數量可隨時供應市場的熟地,才可以因應土地市場不同來源供應量的波動進行調節,讓私營房屋用地的供應得以持續和穩定,不致於落後形勢。

雖然如此,政府的施政亦並非僵硬得像一塊鐵板。早前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的「綠悠雅苑」反應熱烈,有見及此,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邀請房協參與資助房屋的興建,並選定一幅位於沙田原擬作「置安心」發展的土地交予房協作同類發展,興建約700個單位。發展局早前決定把勾地表上的一幅將軍澳土地,交給房屋委員會興建可提供約1,000個單位的居屋,便是為了配合施政報告中的承諾。事實上,過去三年政府也曾將四幅在勾地表上分別位於柴灣、荃灣、梅窩和元朗的土地,轉作公營房屋用途。但我必須強調,這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除了興建房屋缺地外,醫院、老人院、學生宿舍、體育、宗教、藝術文化活動場所和社區設施也缺地。政府需要滿足各方不同的用地需求,為大家建設一個可以安居樂業的家園。

特區政府明白市民對住屋需求的迫切,我們正不斷努力,從多方面研究不同而可行的方法,加快土地供應。政府已立下堅定決心增加土地作公私營房屋,絕不會蹉跎歲月。

201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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