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的空間

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除了能夠豐富一個城巿的精神生活和面貌,更是一門產業,讓有才華、有創意的年青人在傳統產業以外有更多的選擇和發揮空間。然而,在今天本港土地資源仍然緊張的情況下,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難免需要跟其他社會和經濟活動競逐有限的空間,並容易處於劣勢。我們關注這個情況,在努力增加土地供應的同時,亦會繼續透過規劃和其他措施,為文化、創意及藝術活動提供所需的空間。

現時本港許多工業大廈內均進駐了不少文化、創意和藝術團體,並在不同地區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群,兼具協同效應,成為孕育相關產業的搖籃。根據規劃署在2014年進行的《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顯示,「工業」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下稱「商貿」)地帶內的「其他用途」(包括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所佔的總樓面面積百分比相較2009年均有上升的趨勢,前者由2.4%升至3.8%,後者則由3.5%升至6.2%,反映包括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在內的「其他用途」對現有工廈有一定需求。與此同時,「工業」及「商貿」地帶內工廈的空置率均較2009年下跌,反映整體巿場對工業樓面有持續需求。

因應這個趨勢,我們作了一些政策上的配合。首先,作為有限期措施的活化工廈計劃,由於已達致於經濟轉型周期善用舊式工廈的目的,已剛於上月底結束,不再接受新申請。此外,我們亦建議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的限制,特別是一些不會構成樓宇及消防安全,及不會對在同一樓宇內其他用戶構成滋擾的用途,以更善用現有的工業樓宇。由去年至今,沙田、馬頭角、青衣、香港仔及鴨脷洲、粉嶺/上水、堅尼地城及摩星嶺、長沙灣,以及慈雲山、鑽石山及新蒲崗共八張分區計劃大綱圖已分別作出修訂,把「藝術工作室」(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者除外)列入「工業」,「商貿」和「住宅(戊類)」地帶內工業—辦公室樓宇(下稱「工辦樓宇」)的經常准許用途。而影音錄製室和設計及媒體製作辦公室亦已在早年獲城規會納入為「工業」地帶內的經常准許用途,為創作和音樂相關活動提供更多空間。

在放寬工廈的非工業用途限制時,消防安全一直是我們其中一項重要考慮。目前許多工廈內仍然有工業活動進行,部份亦涉及一些危險物品的貯存,若然在這些工廈內進行人數眾多的公眾或文娛活動,將涉及一定的消防風險,因此我們必須謹慎行事。現時多個部門正研究是否可以就一些工廈的較低樓層,若然不涉及其他危險工業用途,且能在顧及消防安全的前題下,進一步適當放寬相關限制。

對於有意見指地政總署對地契中「工業用途」一詞的演繹過於狹窄,以至很多用途被視為違契,我們希望公眾明白,署方對個別地契所註明用途的演繹必須建基於法理基礎,不能為遷就某些用途而作扭曲的演繹。若業權人欲進行地契不容許的用途,應以合法的途徑作出申請。一般而言,若果申請的用途與適用於該地帶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並無扺觸,業權人可向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或修訂地契,並就獲批的申請繳付豁免費或土地補價。過程中地政處會徵詢相關部門的意見。

另一方面,在相關政策局的支持下,我們會繼續物色合適的用地提供藝術、文化和創意產業用途的空間,例如(一) 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已被活化為標誌性創意中心「元創方」(PMQ),提供130多間創意工作室、活動場地和展覽廳等,以推動創意產業;(二) 與香港賽馬會以合作夥伴形式,推展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活化項目,為公眾提供一處結合文物、當代藝術和消閒設施的文化活動空間; (三) 在香港仔一幅商業用地的未來發展中,預留部份樓面面積提供藝術空間;及(四) 起動九龍東辦事處已選定一個非牟利團體作為「天橋底一二三號場」的營運者,提供場地作創意、文化、藝術及其他用途,為觀塘海濱增添更多活力,預計設計及建造工程於今年4月展開,於明年第一季左右開始營運。此外,該辦事處亦正研究在九龍灣及觀塘兩個行動區內,預留空間予藝術、文化和創意產業用途的可行性。

長遠而言,要回應社會對住屋、社會和經濟發展等各項迫切的需要,以至文化、創意和藝術界別對空間的持續需求,我們有需要繼續多管齊下增加整體土地供應,這樣不同的需求之間才不致於出現惡性競爭,而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亦可以有足夠的發展空間,讓有不同興趣的年青人可各展所長,實現理想,並同時令香港的經濟發展更多元化。

201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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